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601877
 陪我躲喵喵~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純粹的愛情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惡魔之愛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第三者的故事
作者: 陪我躲喵喵~ 日期: 2009.11.26  天氣:  心情:

 

「又是說沒空,總是如此,永遠在癡癡等他的電話。」把手機輕輕闔上,我最要好的女友L淡淡的說,聽不出怨懟,彷彿一切都習慣了。可是為何我看見她眼中的淚光?我心疼的望著她,嘴裡的話堵住喉嚨,一句也說不出;明明受傷了,還倔強的自己舔傷口,再痛也不喊出聲,L就是這麼個讓人心疼的女孩。

 

「我不知道愛情這麼苦澀」她苦笑著說,L,是個長相清秀的女孩,大大的眼睛,直挺的鼻子,小巧的嘴巴,再加上長長的頭髮,典型的美女,以前追求者不斷,可是沒看她和誰交往過,總和我們這群姊妹淘膩在一起喝咖啡;「咦?昨天妳不是收到一大束紅玫瑰外加五星級飯店晚餐邀約嗎?」據我所知,一個竹科新貴的工程師,外表雖不像金城武那麼帥,倒也有幾分神似,已經追求L好幾年了,每逢生日、情人節,鮮花、名牌包、首飾絕對少不了,羨煞我們這群小姑獨處的朋友了!

可是她總禮貌性的赴約,還拖著我這顆大電燈泡去,哎呀,讓我尷尬極了!那位竹科新貴開心得直冒汗呢!可是L總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反倒是我替她著急,製造話題,因為新貴先生的眼睛總停留在L身上,看得出來他真的有心追求,可惜郎有情,妹無意,我拼命跟L擠眉弄眼要她多說點話,她總像不知道似的,真是急煞我這個好友!


其他小開、上班族獻花不斷,L常常要我替她回絕邀約,沒人知道她在堅持什麼,只有我這從小一起長大的朋友知道,她的心裡有一道厚厚的牆,很難被推開。

直到她上班的公司,老闆的太太得了癌症,老闆要陪生病的老婆,又要忙公司的業務,那時又碰到金融海嘯,兩頭燒的老闆,幾乎崩潰!他是個顧家的好男人,平常沉默寡言,對員工卻很照顧,最信任的就是他的助理秘書-L,那段兵荒馬亂的日子,總是L默默幫著老闆處理公司大小事務,L的工作能力強,很得老闆賞識,幾次她看見老闆對著醫院打來的電話嘆氣,她的心總揪了起來,她多想能分擔他的哀愁,而老闆也依賴著她,公司的業務最吃緊的時候,老闆日漸憔悴,一天加班的夜裡,老闆對她吐露:「其實已經不愛他太太了,在陪伴化療的日子裡,他滿腦子都是L,對太太只是盡義務的麻木感,太太一向是嬌滴滴的貴夫人,生病期間的疼痛會摔東西罵人出氣,當然得了癌症沒人願意,老闆可以體諒太太的心情,但是除了盡丈夫的義務外,他對她實在無法產生任何愛憐或心疼的感覺,心裡惦掛的是L的身影,不知何時開始,L的一顰一笑牽動了老闆的情緒,卻不知要怎麼跟L開口他已經愛上了她。」L聽完老闆的告白,眼淚奪眶而出,她用深情的吻回答了他。


其實L多年前曾踏入婚姻,也生下一個可愛的孩子,但是好景不常,男方在外認識了第三者之後,夜不歸營外,開始用不堪的字眼辱罵L,L曾試圖挽救婚姻,但是男方卻顯得做想齊人 ,L不想為了殘缺的愛受委屈,毅然選擇離婚,她相信給孩子滿滿完整的愛,比起殘缺的父愛還重要;這些年她全心獨立撫養孩子,吃了不少苦頭,她說絶不再靠男人施捨愛情了,可是現在她陷入天人交戰的掙扎裡。

 

那天,她又溜到我被窩裡,我知道她需要老友的支持打氣,善良的她不願變成當初破壞她家庭的第三者那樣。老闆太太治療告一段落後奇蹟式復原,可是她仍把自己當病人,頤指氣使要人服侍。一天,她發現老闆的手機簡訊有L的留言,就大吵大鬧著要自殺,還跑到公司對著L咆哮,L默默忍了下來,因為她知道自己理虧,也能理解太太的感受,她突然覺得自己不認識自己了,那個自信又美麗的她怎麼不見了?而老闆卻選擇沉默,他眼睜睜看著心愛的女人被發瘋的老婆任意糟蹋,居然可以悶不吭聲,保護不了自己所愛的女人,這算是男人嗎?我替L憤憤不平,但總被她苦笑阻止,啊! 即使聰明如L,仍逃不過愛情的魔咒。


她的心軟變成傷害自己的弱點,老闆總在私下以淚眼留住L想離去的腳步,太太也不時以自殺威脅,搞得全公司烏煙瘴氣,L的眼淚只好往肚子裡吞,背負這不可承受之重的罪名;身為她最親密的好友,我也只能當她的垃圾桶,讓她盡情的把委屈隨著淚水流出來。


這是個典型第三者的故事,不是第一個,也絕不會是最後一個;在「有外遇不稀奇,沒外遇才是奇蹟」的現在社會,我們是否都該好好學習什麼才是真正的”愛”!?


以「愛」為名,行自私之實,比比皆是,我想,只要是「人」,不分男女,感情都會變,不管以深變薄或由濃轉淡,都是不可預測的,只是我們似乎都學不會「好好說再見」!


沒有人喜歡離別,卻無法逃避這樣的宿命,「不愛我就殺你」的恐怖想法,讓人不敢輕易談戀愛,卻又嚮往愛情,我想很多人都會如此矛盾,我相信對的人應該是會懂你的人,要揮別舊愛,請先學會如何好好說再見,讓彼此都在原地揮手,即使無法微笑,至少不要傷害!畢竟她(他)曾是你最愛的人,不是嗎?
標籤:
瀏覽次數:370    人氣指數:4770    累積鼓勵:22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純粹的愛情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惡魔之愛
 
住戶回應
 
時間:2009-12-18 01:26
她, 0歲,台北市,出版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11-27 23:14
他, 39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11-27 07:42
他, 66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