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51456
 鑽石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十招尋覓對象良方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相信愛情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為情所困,看破紅塵,值不值得?
作者: 鑽石 日期: 2011.11.09  天氣:  心情:
為情所困,看破紅塵,值不值得?

天涯思君不能忘, 
舊遊如夢空腸斷; 
此情可待成追憶,
只是當時已惘然。 


竟日尋春不見春,
芒鞋踏破嶺頭雲;
歸來手把梅花嗅,
春在枝頭已十分。 


【竟日尋春不見春】

  年輕時候,我們常常把「愛情」,視為一生追尋的終極目標。但由於心、智還不夠成熟,所以會經常上演「少年不知愁滋味,愛上層樓、愛上層樓,為賦新詞強說愁」。

  也就是說,在愛神尚未來臨前,總想著:為什麼沒人了解我、欣賞我?我的真命天子在那裡?然後,不管是受了周遭同年齡層成雙成對的刺激,還是自個生理時鐘的蠢蠢欲動?總之,一定非得去尋找一份,「屬於」自己的愛情不可!

  可以想見的是,在沒有經驗、以及尚有「前輩」的競爭下;不是找不到,就是在撞得滿頭包後,被拒絕或者被捷足先登(包含競爭失敗);就算幸運被您給「先」找著了,往往也會因為經驗不足,或其他莫須有之原因,而告吹!

  因此,就算經年累月無時無刻不在一直的尋尋覓覓...結果...當然是不會有啥結果!到頭來,還是不知道自己一直在追尋的「愛情」,到底是個什麼「東西」?


【芒鞋踏破嶺頭雲】

  於是,不管是為了增加經驗,還是要擴大搜索範圍,抑或追尋著愛人蹤跡後塵?人們總是不辭辛勞地拔山涉水、翻山越嶺(這也可以是形容心理上的受罪),吃盡一切苦頭,去尋找他心目中的「理想」對象。

  在此,我們不禁要問:浪跡天涯(或心靈的自我放逐)受盡了罪,值得嗎?是不是這樣得來的才彌足珍貴?難道,周遭可以看得到、摸得到,那麼實實在在的人、事、物,都不足以感動、撫慰您嗎?還要您到處地尋尋覓覓嗎?真的非得「天涯思君不可忘」才行嗎?獨自走在深夜的人生旅程裡,您不覺得辛酸寂寞嗎?理想的北辰安在否?


【歸來手把梅花嗅】

  不知,您是因為累了,或是已經厭倦了「浪跡天涯以終了」,才回來?還是您已澈悟了人生,體證了隨遇而安的~何處何人不可為「家」?但相信,應該不是差勁的只是想隨便找個落腳、安身之處才對!

  在這個您認定、想落腳建構的「家」裡,您會發現,家中的一切,都是那麼實在真實!是的,您終於「活在當下」!而當下真實的這一切,才是值得您去努力與把握擁有!


【春在枝頭已十分】

  過去,您浪跡天涯尋尋覓覓的那個「東西」,可以說早已存在(頂多只是隱藏)於當下真實的人、事、物裡!您現在回「家」了,認真活在當下的現實裡,不就像晏殊所說: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正在燈火闌珊處!

  想要一個怎樣的「家」(結局),家裡面會有什麼「東西」,值不值得,有沒有意義等等;就看您自個,「當下」是想過怎樣的一個生活,以及是否願意認真地去體證當下一切!

  您,有絕對的自由,可以決定結局,與判定值不值得,不是嗎?

為情所困,看破紅塵,值不值得呢?
[:#] [X-)]
標籤:
瀏覽次數:518    人氣指數:44718    累積鼓勵:221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十招尋覓對象良方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相信愛情
 
住戶回應
 
時間:2012-07-14 16:45
她, 39歲,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4-10 09:12
她, 46歲,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11-10 18:17
她, 42歲,高雄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11-10 15:30
她, 56歲,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11-09 19:12
她, 44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