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擁有一切,但不快樂。也有人幾乎一無所有,卻快樂而且毫無掛罣,一個人唯有
胸中踏實,才不會感到空虛,才會感到幸福快樂。單身的人,希望結婚,希望那個最愛
的男人或女人,會像及時雨一般的出現,那麼就可以過一份快樂的生活,擁有幸福了。
結婚的人,則認為婚姻是牢獄,希望早些脫逃,那麼便可以重新展開新生活,擁有快樂
和幸福了。浪跡天涯的人,則期望歸鄉,彷彿住家中的每盞暖黃的燈火,都是幸福,
他只嚮往擁有一個家。求學中的學生,則希望早日畢業,脫離考試,不再受煎熬。唯有
進入社會之後,才能夠變成一個獨立自主的人,擁有自己的工作和事業,才有幸福快樂
可言。一個成年人,為事業奔忙,無止無休,終日操勞,又不禁懷念起無憂無慮的求學
時代,甚至做起重返校園的夢來了。這樣看來,幸福永遠不在此時此地,幸福只存在那
遙遠而不可期的未來。除此之外,幸福對於我們而言,也需要種種充分必要的條件。
生活中其實無時無刻都存在著幸福,只是我們將它遺忘了。或者,更為尋常的情況,
是我們把一切都視為理所當然,失去感受能力,聽而不聞,視而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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