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954599
 紫色寶貝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追趕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現在是現在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作者: 紫色寶貝 日期: 2010.06.14  天氣:  心情:



























古說:竹門對竹門,木門對木門。




要在一起嗎?總是要相配才可以。
至少,很多人仍然這樣子想。

很老套。

不過,就像是某些信仰一樣,
說真的,認識過很多男性朋友,為了信的女生而入教,
又或是,因為信仰不合(跟性格無關)而錯過。

尤記得有位女生說過:
「我想跟他在一起,但他不可以因為我而信。」

那時候,我有問:
「你難道不可以認為,你信的祂就是用你做觸媒,
 讓多一個人信祂嗎?」

當然,我的意見不被接納,他們最後也沒有在一起。

嗯...好像說遠了。不過,這倒是很實在的一個例子,
也可以引伸至其他每個人認為對自己很重要的value上面,
當你的生活他沒興趣,他的經歷你沒感覺,
也絕對是一件很抱歉的事。

配不配,其實並不是身家學歷背景興趣什麼的,而是你的心在哪裡。
心不在對方身上的話,那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
相反假如是心繫對方,便是各開啟了另一個世界。

根本沒什麼相不相配,有的只是愛與不愛。
很多次,我都被朋友的另一半嚇個半死,
還在猜他們能一起多久時,已經要去封紅包做人情了。

所以,假如你仍在說著:我並不配某某。
乾脆承認吧,其實某某並不愛你,
只是你不願意提醒自己而已。



12:33am


圖片轉載自網路

























標籤:
瀏覽次數:875    人氣指數:36455    累積鼓勵:177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追趕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現在是現在
 
住戶回應
 
時間:2010-06-16 21:32
她, 52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6-14 23:09
他, 99歲,新北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6-14 20:48
他, 98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6-14 03:44
他, 81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