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382867
 ♡ 紫幻之秋♡ 歡迎互購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惡魔點點名◎下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ω人生路茫茫ω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 健忘 ☺
作者: ♡ 紫幻之秋♡ 歡迎互購 日期: 2008.03.10  天氣:  心情:

總是責怪你散散地什麼事都記不牢

許多事才講而已回過頭又犯了

但這個小缺點似乎也成了你疼愛我的方式之一

多少次 任由我抱怨 耍賴 調皮 任性

卻只是靜靜地在一旁守護著 默默地承受著

你說 你是為了要讓我幸福而存在

而那些不愉快的事只會在你腦中停留短短的時間

再次面對我的時候你所想的就只剩下讓我快樂

對你而言腦中所記得的只有一件事 你愛我

慢慢地我終於能明白和體會你的用心

當兩個人能在一起時比什麼事都還要重要

無法避免不開心的事發生 起碼讓它別存在於心中

毋需用一輩子的時間去牢記一件不愉快的事

現在的我開始努力 努力地學習 學習著健忘

【最佳觀賞解析度為800*600字才不會偏唷】

textarea {background:#000000 url(http://tinypic.com/b8to4y.gif); background-position: centertop;width:"310";height:"215";font-size:20;font-family:典匠妞妞體;color:#990066;}
body{cursor:URL(http://hk.geocities.com/apple_0208/mama.ani)}
標籤:
瀏覽次數:1165    人氣指數:108205    累積鼓勵:5352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惡魔點點名◎下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ω人生路茫茫ω
 
住戶回應
 
時間:2008-04-08 04:09
她, 36歲,宜蘭縣,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4-08 14:39]:

不用客氣

 
時間:2008-03-19 22:36
他, 0歲,非洲,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20 09:50]:

原來是這樣子呀
哥哥辛苦嚕
最後倒數兩天
加油 加油 加油
希望看到藍天

 
時間:2008-03-19 21:56
他, 0歲,非洲,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19 22:20]:

嗚嗚嗚
老哥哥終於肯來看咩咩了
人家好久好久沒有你的消息了ㄋ
投書還真是從來沒有想過的事
雖然身邊有不少人建議過
但是咩咩比較喜歡自己默默寫啦

 
時間:2008-03-17 23:16
她, 36歲,宜蘭縣,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18 09:57]:

這個是在一起時就已經知道的情況
妳必須要能調適兩個人的生活步調不同
孤單 是妳的依賴心太重
他在外是工作並非玩樂妳本來就不能發脾氣
人家好好工作有什麼錯呢
大夜的薪資比較高些這不也都是為了生活
別把成熟掛嘴邊心裡還是小孩子
有心在一起就要克服這些小事
因為這只是一小部份問題而已妳都會困擾了
那麼以後的問題妳根本就沒有辦法去面對

 
時間:2008-03-13 23:21
他, 99歲,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13 23:37]:

哈哈

這個大家都嘛知

隨便寫寫就隨便看看嘍

 
時間:2008-03-13 22:23
他, 99歲,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13 22:41]:

是呀

 
時間:2008-03-13 21:54
她, 36歲,宜蘭縣,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13 22:12]:

呵呵

每個人都要努力讓自己幸福

並且還要讓身邊的人幸福

 
時間:2008-03-11 17:48
他, 49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11 18:40]:

當然
若能讓感情回歸到最單純的愛
那麼沒有不能共同面對的事
外在的環境再怎麼複雜
只要能化複雜為簡單沒有什麼克服不了的

 
時間:2008-03-11 16:19
他, 58歲,新北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11 17:01]:

沒那麼嚴重啦
而且這是頭一次呀
通常咩咩還不至於第一次就給人判刑的
但也不會給人三次機會
咩咩是很有原則的人哩
沒踩地雷大家就好來好去
踩到了那就是自找的怨不得人
不怕、不怕沒事的

 
時間:2008-03-11 15:59
他, 58歲,新北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11 16:08]:

呵呵
不用道歉啦
不知者無罪
況且你問的問題點到而已
文章是用來欣賞滴
咩咩都是用事實來寫文章
但自己並非就得成為文中的主角


上一頁 | 下一頁
[最前頁] [1] 2 [最末頁]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