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6,172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336533
文月~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心情雜記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愛情食物鏈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忘了帶健保卡**
作者:
文月~
日期: 2013.05.14 天氣:
心情:
忘了帶健保卡自費超過七天......自認倒楣------答案: 錯
正確做法;
1﹒保留收據," 七 天內",拿健保IC卡去原來就診處退費.
2﹒若是時間不允許,沒關係,請保留收據 ,在"六個月內 ",到健保局各區處,辦理退費。
一般我們都只知道, 忘了帶健保卡,醫療院所會要求民眾先自墊全額醫療費用,在七天內將健保卡帶回申請就可以退費,但超過七天,很多人就會摸摸鼻子自己認倒楣,以為那些自墊費用,就這麼一去不回頭…....。
其實,健保有一項規定,那就是若忘了帶健保卡,或是因為一些原因得自墊費用, 以及原本沒有投保,健保沒有給付期間的自墊醫療費用,只要去他們網站下載,並填寫 "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就可以依照規定申請退回自墊費用了 (申請書見附檔:http://www.nhi.gov.tw/)
健保局真的很奸詐…他們只是一直宣導七日內可退自墊費用,所以大家也都只知道這個… .....記得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囉!請大家告訴大家吧~
標籤:
瀏覽次數:
602
人氣指數:
4802
累積鼓勵:
21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1
1
1
心情雜記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愛情食物鏈
住戶回應
時間:2013-05-14 19:38
她, 58歲,高雄市,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