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577253
 深情男子海角七號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到太平間道別愛妻…人夫驚見男護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3000公尺高山 中華電信救命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11月起旅澳門持45萬以上現金
作者: 深情男子海角七號 日期: 2017.10.21  天氣:  心情:
11月起旅澳門持45萬以上現金須申報








中央社
2017年10月20日 上午 10:10




















(中央社記者繆宗翰20日台北電)陸委會19日晚間發布書面聲明提醒民眾,自11月1日起,旅客入境澳門攜帶總值澳門幣12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以上的現金或無記名可轉讓票據,應申報以免受罰。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指出,澳門政府為預防及打擊洗錢與資助國際恐怖主義活動,11月1日起將生效施行第6/2017號法律「監管攜帶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境」。

其中,旅客入境澳門攜帶總值澳門幣12萬元以上現金或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如旅行支票、支票、匯票、付款委託書、本票等,應主動向海關人員申報,選擇紅色通道通關並填寫申報書提交,否則可能被科處澳門幣1000元至50萬元罰款。

旅客出境時雖無需主動申報,但被海關人員抽檢詢問時,也應如實申報,否則可能被科處澳門幣1000元至50萬元罰款。

此外,黃金與其他貴重金屬及寶石不在申報範圍內,中途短暫停留澳門的過境旅客則無需申報。

陸委會並提醒民眾,赴澳門前可事先致電澳門海關查詢,瞭解個別需求申報規定,避免因不諳澳門新規定而受罰,影響自身權益。1061020
標籤:
瀏覽次數:49    人氣指數:49    累積鼓勵: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到太平間道別愛妻…人夫驚見男護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3000公尺高山 中華電信救命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