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 電子郵 件的好處是 只要動動手指 就可以把信刪光光 完全 不用花力氣的狂撕 我想起以前我和霹靂火分手時 我撕了一整個下午的 信 照片 然後在陽台燒光光 那時候花了我很多力氣 而且燒的煙 會讓我眼淚直流 .......... 上面這段癈話 是不想讓不想讓他看到的人 看到我下面寫的隱藏版日記 因為我設了給好友看 看是點了檔案還是會被看到 所以 想到這招 下面才是我想說的 原來一段感情的選擇是這樣啊~ 一開始 我就沒有隱瞞我身體的任何狀況 沒想到 這成了分手的理由 這理由是事實 任時間也改變不了 我只能高興的是 還好 我只花了一年的時間 就得到這樣的結果 關心我的朋友 謝謝你們
小實,我要兩打面紙才夠!
謝謝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