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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識之四(唯識)
作者: 台灣白牡丹 日期: 2009.03.18  天氣:  心情:

之四(唯識)   台灣白牡丹        2009/3/18


 


 


對於「識」講的最徹底的,


首推兩千五百多年前的釋迦牟尼。


他是覺悟者,用「佛」稱之,


他講的法就叫「佛法」(不是佛教)。


 


釋迦牟尼的說法,


詳細闡述「識」的原理,


談唯心、唯識。


 




後經龍樹、馬鳴、無著、世親等


佛法聖者的論述發揚,


蔚為佛法勝觀。


 


中國唐朝聖僧玄奘法師留學印度,


把「唯識學」帶回來並譯成中文。


 




在「唯識學」中,


把人類心靈結構分成八個區塊來討論,


這八個區塊就是:


「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賴耶」


等八大意識。


(識有三識、五識、六識、七識、八識、九識,


甚至十識、十一識之分,暫且不表。)




 




第一識「眼識」,


除了一切「色境」(物質界現象)之觀,


還要覺知「內觀」


(真正觀看自己所看不到的,


看自己的內涵,看自己的內在。)


——如是觀、因果觀、平等觀、


慈悲觀、宇宙觀、無我觀。


   


第二識「耳識」,


用智慧聽出外在與內在的聲音,


真真正正的「觀」「世」「音」。


 


第三識「鼻識」,


乃在一呼一吸之間,


覺知當下的一種智慧。


 


第四識「舌識」,


是一種正語的力量,


覺知遠離「妄語」、「兩舌」、


「惡口」、「綺語」四種口業(result)。


 


 


欲知後四識,謹待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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