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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分手的理由
作者: 獅子小布 日期: 2008.02.19  天氣:  心情:


分手的理由千百種。 

自從四年前認識老爺爺以後,我謹記老爺爺的原則:分手不傷人自尊。
老爺爺說,就因為這個原則,他年輕時和女友分手後,都能維持友好關係。
當然,也因為他在交往時,對人家真誠。 

晚上突然想起,十幾年前,我用一個不可改變的事實,拒絕了一個追我的同事W。 

W是個好人,口齒不夠伶俐,常常被我搶白,但是對我很好。
比如,他會在晚上送我回家的時候,因為我想看夜景,轉個彎就帶我去大屯山……
但是我沒有接受W,因為那時我的心被另一個人滿滿占據,我在等他從東岸念書回來。
所以,那時的老闆飯團問我:你覺得W怎麼樣?他這個人不錯,而且對你很好耶。
我一邊搖頭,一邊答:哎~不可能啦,他比我小四歲耶!
飯團不死心的說:年紀小又有什麼關係?
我堅決的說:不行,我沒辦法接受年紀比我小的男生。
 
那一年,我二十七歲,很任性。
我以為用「年紀小」這個不可改變的事實拒絕,W就會對我死心。
結果,並沒有。

一直到有一次,公司在PUB舉辦的慶功宴上,那天大家圍著看我正好剪的超短新髮型,
而我故意忽視他對我的邀約,他當天晚上沒再理我。
因為我在大家面前的忽視,傷了他的自尊。 

當然,在更早之前,我念大一的時候,我拒絕了一個同班同學。
我在他心裡留下的陰影,一直到畢業好多年都沒有散去…… 

所以,認識老爺爺以後,我把老爺爺的原則謹記在心。 

不過,要說到一個分手的原因,而又不傷人自尊,的確很難。
基本上,分手就是一個傷害。 

所以,在我想不出來不傷人自尊的理由之前,我什麼話也講不出來。
如果正好對方又處於低潮,我即使想好,也不敢說出口。

超人阿弟就罵我:分手還要看好日子嗎?你真是個笨蛋、白痴…… 

不過,因此常常讓對方搶先我一步提分手。
我雖然難過,但至少對方的心裡,應該會比我先提要來的好些。 

這一次,人家跟我分手的理由,是一個我不可改變的事實。
當下,我才知道,不可改變的事實,有時比個性不合或無法溝通或不愛你了更傷人。

或許,是我以前做錯了事,所以現在要我也好好體會,把這個功課學會。

只不過,雖然是他先提,但我後來好像還是傷了他的自尊。
雖然,他的理由,讓我有點不知所以然……
不過,既然他那樣覺得,所以我還是要向他道歉,然後自己好好檢討才行囉~ 



最近,有一種剝洋蔥的感覺。
我手上有一個洋蔥,每剝一片,都會嗆得讓我想流眼淚。
但是每剝一片,讓我想流眼淚的原因都不一樣。
看來,我要把這個洋蔥剝完,把手上空掉,才會有另一個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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