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跟魚討論起這個話題~~~我才發現好像自己已經沒有資格再談愛情的感覺因為她現在是單身有個愛玩車勝過陪她的正牌男友有個陪她談心的知心新歡有個等她陪她數十年頭的好朋友而我呢只有回憶以前四個男友的甜蜜和分手的情景然後發現自己好像已經不會"愛"了吶啊是怎樣>"<~~~是真的愛情的保存期限真的都那麼短嗎~~感覺沒了要怎麼辦咧~~是就分手了是嗎~~~嗯~~~好像我的四個過去裡都是因為我沒有感覺了,不想再付出了所以才提分手的那現在呢~~現在要怎麼分~~可以分嗎???還是要試著把感覺找回來咧~~~那如果只有我一個人想把感覺找回來而他不想那我的付出不就又付諸流水了嗎??那這過期的愛情還有必要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