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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斷橋事件的效應
作者: 超自然小羊 日期: 2013.12.19  天氣:  心情:
為何台北的公車在過橋時會開得很慢?
為何台北的公車在過橋時會開得很慢?
在平常道路橫衝直撞,一上橋就變慢 公車上有裝置限速嗎?

~人類有能力將那麼巨大的橋樑用螺絲鎖在橋墩上 卻無法讓橋樑在洪水的沖刷下拯救瀕臨斷橋的危機 有能力製造巨無霸客機 卻無能為力 挽救突然發生的空難事件 可見人類至今仍然無法克服鎖螺絲的技術 有能力製造那麼大的陸海空交通工具 卻沒有一套保養的技術能保證以後不會出事 可見人類畢竟是那種很愛玩命的動物 用比例很小的螺絲就想要控制幾千噸的橋樑 真是賭性堅強又愛玩的傢伙 剛開始螺絲可能鎖得很堅固 等到螺絲材料生鏽之後 再來用信仰祈禱不會發生危險 建造一座大橋花那麼多錢 卻將安全寄託在那幾顆不成比例的螺絲上面 不知道要誇讚工程師很厲害 或是說人類賭性堅強以為不會那麼倒楣輪到自己掉下去河床「抓魚」 這就是人類過度聰明反而變笨的地方
~這是駕駛的心理因素 根據最近這幾年的颱風斷橋事件 司機開上大橋時都會仔細看清楚前面的橋面還在

嗎?萬一橋面不見了 還來得及踩煞車喔!即使是天氣晴朗時也可能發生斷橋事件 試著想像從10層樓的橋

面摔下去可能會痛死人喔!所以還是開慢一點比較保險?



交通事故,闖紅燈車主重傷,要告綠燈車主重傷害,能告的成嗎?
綠燈直行遊覽車與闖紅燈驕車在十字路口發生碰撞,闖紅燈車主重傷住院,和解不成,闖紅燈重傷一方能

告綠燈車主重傷害嗎?


~沒錯 是可以提出告訴「這是人權問題」但是 法官會根據路權判定責任 所以 怎麼告也不會起訴 況且

提出告訴人本身是肇事責任100 %的闖紅燈違規事件 即使重傷死亡 綠燈車也只有道義責任的問題


遊覽車有裝設行車紀錄器,自己這方是綠燈證據確鑿。


~這個證據非常重要 要妥善保管好 別讓資料遺失 否則會讓對方狡辯誤導辦案
報案紀錄也很重要 初步分析研判表也是紀錄對方是闖紅燈肇事主因100 % 完全責任 有這兩項證據 綠燈

車可以放心應對 因為綠燈車的路權最大 如果救護車闖紅燈撞傷綠燈車 綠燈車依然可以提出「過失傷害

」的告訴 雖然救護車有不受號誌管制的特權 但是 這個特權是「行政權」而不是「司法權」所有的車輛

都要遵守號誌指揮 以及遵守交通警察的指揮



對方闖紅燈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為什麼調解委員及保險公司都說對方要告重傷害是可以告的成 對方重

傷害是事實,所以遊覽車這方會被判刑,嚴重會被關嗎?


~別聽那些不懂法律的人胡說八道 如果闖紅燈可以獲得「刑案告訴附帶民事請求賠償」那麼天下早就大

亂了 紅綠燈形同虛設 社會秩序蕩然無存 因為交通事故的路權最大 突然闖越車道被撞死的行人 駕駛也

只有3成的責任 紅綠燈下的綠燈有優先通行權 即使綠燈轉彎肇事責任也不會超過3成 如果是綠燈直行 責

任更輕 幾乎完全無須賠償對方1毛錢 交通事故是一種行政權而不是司法權的管轄範圍 只有酒醉駕車肇事

被害者可以「刑案」提出告訴 起訴酒醉駕車的肇事者 因為酒駕是屬於「刑案」而一般的交通事故 在尚

未超過酒精測量的違規標準值 都是行政罰則的規範 只有酒醉駕車超過法定數值 與危險駕駛「高速公路

逆向.無故緊急踩煞車.飆車.蛇行」等故意的行為 才會被列入「刑案」偵查 其實 闖紅燈車主是可以被依

照「社會秩序維護法」起訴的 根本沒有立場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除非 沒有報案紀錄 也沒有行車記錄器的證據 才會讓壞蛋狡辯走法律漏洞得逞



蚊子都是從鋁門窗的縫隙溜進來的 也有部份是從廚房的紗門門縫鑽進來的 我長持看到 蚊子用走路 鑽過

紗門的縫隙 所以 要防堵蚊子要用2吋寬的「雙面膠」把門窗的縫隙 全部黏貼才能有效阻絕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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