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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什麼才是對的事(個人牢騷)
作者: 路邊的NPC 日期: 2008.03.06  天氣:  心情:

最近看新聞看到實在很杜南….北西東,每次在選舉前後幾乎都沒有什麼新鮮事好看,不外乎就這些大家都知道的事。看歸看、罵歸罵,但我們是人,不是動物!總該學著思考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而不是人家要我們吃飯就吃飯、坐下就坐下、握手就握手的汪汪


首先來思考一些很實際的東西,「死刑該廢除嗎」、「人權有必要嗎」、「自由民主應該無上限嗎」、「媒體的權限要無限大嗎」等這些問題來發表我個人的看法。就人權與死刑,我個人認為人權跟法律應該是一樣的,法律是給願意守法律的人去遵循的規範,而人權也是應該給重視他人權益的人所擁有;基於這個原則下,那些燒殺擄掠、危害社會的人應處以死刑,無需寬待。待搜證齊全,經最高法院判刑確定應立即執行,並公開行刑;一來減少社會成本,二來可端正社會風氣;再者將執行死刑者一律槍擊腦部,並於執行後強制將其他可用器官全數捐出做為醫療用途,一來替其贖罪,二來為需要的人有更多再生的機會,這才是人權的最高境界。那些無條件爭取人權者,其實才是傷害人的人。為什麼這麼說呢?一來你雖然保護了那些加害人,但確實傷害了被害人,這是事實!二來多數的加害人對犯行之事難有悔意,而再犯的機率高,這也是事實!所以那些有傷害前科者,通常不會是一件,而是五、六件,甚至數十件;所以,你雖保護的一人,但卻傷害更多人,今日,我們僅需殺一人便可救更多人,試問,何者該為?再者,那些做奸犯科者多數對社會沒有貢獻,就經濟層面來看,將其消弭非但無損經濟發展,更有助社會安定,減少社會成本,對促進國家進步更有貢獻。所以死刑不該廢止,非但不能廢止更需要落實,甚至需要確實對審判過程嚴格把關,需對執行者與審理人員做最嚴格的檢視,做到公平公正一旦有貪贓或濫權情事需加重其刑責,畢竟人命關天。當然,也非所有犯罪者皆該問斬,也該有讓人自新得機會,凡犯行較輕者,於執行徒刑期間需加強其心理重建其刑滿前在職教育,並協助其刑期屆滿後的就職工作,使其不因遭社會排擠而再犯入獄,而行刑期間所需費用,則由犯人自行負擔,一來減少社會成本,二來可免除有人想吃免費牢飯之問題,並可給予犯人有較切身之警惕作用,至於無法負擔費用之犯人,則需增加在服刑期間之有薪工作,簡單說便是和學校單位相同,學生上學要教學費是很正常的,而建教合作的學校除了讓學生有學習的機會,也可以有實質上的補貼,即半工半讀。而半工半讀這種方式也可使學生更快適應社會工作,進而學以致用,所以這種做法同樣也可使受刑人更快了解,要工作才能養活自己!這才是徒刑執行的目的。因為我們希望從監獄出來的是一個已經自新、有擔當、有能力工作、有用的人,而不是出去後沒兩天又要再進去的慣犯,慣犯是沒有存在的價值,應該被剃除的!結論就是唯有懂得他人人權價值者才適用人權!一如只有守法者才應享法律所保護,至於那些視法律為無物者,或專玩弄法律漏洞者,即是破壞社會安定者,理應接受處罰。這樣社會才可能繁榮,不認同!?那就自己去比較新加坡與台灣,哪邊社會安定?哪邊較繁榮富裕?


再說到民主自由與媒體,在現在資訊爆炸的時代,媒體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對社會的影響力是不容小覷,所以更應該要自我約束,不可成為被有心人利用的工具。更不是用以揭發他人隱私或傳遞過多的負面消息,甚至使心智為成熟者受其影響進而犯行,即便是引誘他人犯罪。例如撥放過多的古惑仔影片,甚至將不良幫派英雄化,這些商業行為,雖然公司可以賺到錢,但可想過有多少人會去模仿這些情節,對社會的影響有多嚴重,我們將會付出多少社會成本;再者是競選期間,候選人為營造對自己有利的條件,對他人進行抹黑造謠事宜,各媒體為爭收視率隨之起舞,幫助候選人撕裂族群,這些都是很要不得的。並非說我們一定要回到以前戒嚴時期,只能看愛國電影聽愛國歌曲,每天的新聞都報30分鐘就沒了。除了這些東西,媒體可以做的事情還是很多的,例如科技新知、地理探索、人文環境、環保等等,雖然感覺上是相當無趣,可能會沒有人想看,但好的環境是靠大家慢慢培養起來的,等大家漸漸接受這些東西時,整個社會風氣也會改變,當然這也需要靠政府及教育體制的配合,和很長的時間來執行,絕非一朝一夕可成的;這些可以去看看像新加坡、芬蘭、瑞士這些較先進的國家,如何提昇人民的素養。而媒體也應該確實扮演好督促政府施政的角色,不能讓有心的政客為所欲為。


再補充一個題外話與上述無關,只是剛好新聞看到有感而發打的,就是白冰冰要二二八的家屬放棄仇恨,關於這點我覺得是很正面的,因為仇恨並不能解決任何問題,非但如此還可能衍生更多問題,而且在新聞上看到,也並非所有二二八事件家屬都還停留於過去,畢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許多相關事件的人也都不在了僅剩一些與事件沒太大關係的人在炒作,以乘亂圖利。而江霞確指責白冰冰為什麼自己不放下仇恨支持謝長廷,這點我倒是不認同,怎麼說呢?因為放棄仇恨跟支持誰並沒有關係,例如有個人殺了你的家人,然後要你不能恨他,好OK你不恨他,但並不是說他殺人這件事是對的,你放棄仇恨等於要支持他殺人,這是兩碼事,但我就是不喜歡有人老是將一些不相干的事綁在一起說,例如不支持誰就是不愛台灣,不支持政府政策就是唱衰台灣,什麼跟什麼啊?我們之所以為人就是因為我們有受教育有獨立思考的能力,要能分辨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然而政府錯誤的政策就應該要反對,愚民政策是不對的就應該要反對,而不是為反對而反對,要能以客觀理性的方式說出為什麼反對,我們是人不是畜牲,不是什麼事都要訴諸暴力來解決,這些行為只會讓社會更亂,浪費更多社會資源,並不能解決問題的。


 


今天打太多牢騷了,汙染了大家的眼睛,真是抱歉。






南謨阿彌多婆夜
哆他伽哆夜 哆地夜他
阿彌唎都婆毘 阿彌唎哆 悉耽婆毘
阿彌唎哆 毘迦蘭帝 阿彌唎哆 毘迦蘭哆
伽彌膩 伽伽那 枳哆迦隸 娑婆訶


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

秋風仗劍趁雲行,莫計盤桓路幾程;
涉雪穿林歸途近,天際處處有鐘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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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3-07 13:35
她, 37歲,台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07 14:54]:

沒啦
我本來就是怪咖了^^"

 
時間:2008-03-07 10:03
她, 46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07 14:53]:

是啊
亂世宜用重典
因為當道德無法約束人的行為時
唯有透過重刑
才能讓人遵守

 
時間:2008-03-07 03:15
他, 46歲,新北市,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07 14:51]:

不懂法律的人未必會犯罪
就像很多鄉下的阿伯
沒讀過什麼書
但也不會去犯罪
而犯罪者也不一定不懂法律
很多智慧型犯罪者
甚至律師
就是太瞭解法律才會犯罪
所以最需要的應該是品德的教育
因為唯一可以肯定的
就是犯罪者
通常最缺乏的就是道德觀

 
時間:2008-03-07 02:41
他, 49歲,桃園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07 14:46]:

是啊^^

 
時間:2008-03-06 21:23
她, 46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06 21:30]:

不看不行啊
不看怎麼知道發生什麼事

 
時間:2008-03-06 21:22
她, 85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06 21:30]: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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