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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9聚餐&生日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10.12.31深坑訪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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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10.12.31深坑訪友1
作者: jj 日期: 2011.01.08  天氣:  心情:
2010.12.31深坑訪友(上)

天性使然我不輕易下決定,一旦認定便不輕易改變,工作也一樣,士商畢業後曾待過幾家小公司,之後在一家小型貿易公司一待六年多。公司老闆姓李,當時全公司員工連我才四、五人,我到職時,辦公室是與另一家小型公司合租,沒幾個月後,李先生在信義路二段買了間五十二坪的辦公室。雖然我擔任船務,兼任公司的簡單記帳任務,但不知何故李先生特別信任我,搬到新辦公室之後,便將公司及他家的房地契、存摺、印鑑等等重要東西,全部交給我保管,我千百個不願意承擔此重責大任,但李先生就是硬把東西都丟給我,實在拿他沒辦法,只好將東西都鎖在我辦公桌抽屜裡,再跟李先生聲明,這些東西絕不會帶出公司,所以萬一被竊也不能怪在我頭上。

公司員工連我才四五人,李先生人超好,幾個員工相處都不錯,唯獨有個怪胎,就是秘書K小姐,其實這心機女K小姐本是合租辦公室時期,另一家公司的秘書,得知李先生買新辦公室後,便毛遂自薦要到李先生公司任職,我之所以叫她心機女,是因為兩家公司老闆都不在辦公室時,心機女對所有人都態度惡劣,我們公司原秘書L小姐,脾氣火爆又耿直,兩個女人非常不對盤。只要兩家公司的老闆們在,心機女K馬上換另一張臉孔,所以老闆們根本不知道K壞心腸,反怪罪L小姐為何總是對K沒好臉色,久而久之L小姐就氣跑了,所以有一陣子我們公司處於無秘書狀態。

正港李太太是小學老師,從來不管公司的事,心機女K經常以李太太自居,所以不知情的廠商看K的言行,誤以為K是李太太,每次有人喊K李太太,她就笑的樂不可支,還以李太太之姿,命令公司的工讀生小妹去買早餐,早餐買回來不准小妹送進李先生辦公室,她才有資格親自送給李先生。有一回李先生跟我說:「K小姐叫我要小心防範妳,說不可以把重要文件以及房地契、存摺通通交給妳。」我只冷冷回李先生一句話:「李太太有意見嗎?她算老幾啊?而且我根本就不想要管,是你硬要丟給我的,我早就跟你講過東西都鎖在我抽屜,你也有備份鑰匙,隨時都可以拿走啊。」更可笑的是,有一次李先生突然偷偷摸摸找我講話,神情有點緊張又無奈,他說:「怎麼辦?K說她愛我?」我頓了一秒:「你應該去找李太太或是心理醫師吧,找我沒用啊。」

當K以李太太身份自居之事,搞到連李先生的父母都知道時,我就有預感紙快包不住火了,果然有一次李先生到美國出差,李太太突然衝到公司來打算找K對質,但K這心機女,每次李先生出差,她便會私自休假沒上班,所以李太太氣急敗壞質問我以及在場的幾個同事:「那個不要臉的女人不在,我問你們,她到底有沒有跟李先生怎麼樣?」我們哪敢說什麼,便一致回答:「不知道。」李太太:「不知道?那就是有!沒有就沒有,怎麼會是不知道?」聽到李太太這番話,我們當場都傻眼了,不知該怎麼接。李太太打電話去K家找K,倆個女人電話對談非常激烈火爆,從對話中得知K跟李太太嗆聲:「我手上握有商業機密,妳敢對我怎麼樣,就不要怪我不客氣。」把李太太氣的七竅生煙,可是一時也拿她沒辦法。

倆個女人撕破臉後,我們幾個度日如年,好不容易熬到李先生自美國回台灣,也不記得情況是怎樣平息下來的,不久後,信天主教的K,不知怎麼拐到一個教友,是個私立中學教師,一看就是個書呆二楞子,K居然有臉邀李太太參加教堂婚禮,我清楚記得,當K覆頌牧師的婚約誓言時,站在我身旁的李太太咬牙切齒的口吻:「最好妳遵守誓言,生死與共啦。」每次回想起這些片段,我就覺得超像電視在演的XX蜘蛛網、XX瞳鈴眼之類旁白劇,超離譜的劇情,可是曾真實在我生活中上演過。

李先生對我的工作態度及能力非常贊賞,唯獨學生時代我的英文就不好,所以他跑去補習班繳費,強迫我去補英文,我是個懶人,從來不愛讀書,不願承擔那麼大學習壓力,而且也不想欠李先生那麼大的人情,所以硬把一半補習費還給李先生,然後乖乖去上課,補習近一年,英文程度果然突飛猛進。公司主要是賣聖誕禮品類,主要客人是美國進口商,及一個荷蘭進口商,所以淡旺季很分明,我們是標準的朝九晚五,上班時間9:00~12:00、13:30~17:00,淡季午休時間截止時,李先生跟員工說:「沒事,你們繼續睡午覺,有電話我來接就好。」有時整個下午都沒事,李先生還會心血來潮,開車載大家去基隆吃海產,就像一家人般相處融洽。

當時我和妹住在永康街的一棟女子公寓,距離公司走路大約十分鐘,我每天朝九晚五,下班回到公寓不到五點半,為了打發時間,每天下班後到金山南路二段一家7-11打工。那時候是夏天,在7-11打工我是新人,當然得負責補貨打掃,尤其是補飲料搬飲料之類的粗活,站收銀台這種輕鬆差事還輪不到我。過沒多久,有一天李先生突然寫了張字條給我,約我一起吃午餐,我心想:「糟糕了,肯定是打工被發現,要被罵了。」中午到附近一家餐廳用午餐,果然是因為我打工的事,不過李先生說:「妳不要去打工啦,那樣太辛苦了,是不是薪水不夠用?我再加妳一個月兩千塊。」當場真是感動又慚愧,連忙回:「不是薪水不夠用,是下班時間太早,回到公寓沒事很無聊。」吃完這頓飯我便辭掉7-11打工,沒想到事後李先生真的加我兩千塊,李先生真的是少見的好老闆。

任職六年左右時,台灣貿易環境漸起重大變化,一堆公司及廠商都搬遷到中國,李先生不打算搬去中國,只汲汲營營於移民,考量自己那時也30出頭了,所以我提前離職。離職後沒多久,李先生把公司賣給心機女K小姐,而五十二坪大的辦公室,位於信義路二段超精華地段很快賣掉,我當時極力勸阻李先生,真要賣房子,應優先賣興隆路的住家,但李先生聽信K的話,執意賣掉信義路辦公室,跑到深坑去過著深居簡出的日子。沒多久房地產高漲,興隆路房子漲幅卻不高,而信義路房子若留下來,房價翻三倍不止,多年來每次拜訪李先生,他便經常提起這些事,懊悔當年沒聽我勸。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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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10 19:12
她, 99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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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46歲,新北市,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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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81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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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09 00:39
他, 81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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