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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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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7/05/20的日記
作者:
微風
日期: 2007.05.20 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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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愚昧女子的一封信: 整個世界乃至台灣社會是有法律的,千萬不可輕忽它的存在與公信力。 公然污衊‧惡意中傷‧破壞名譽‧是要付出代價的,千萬不要知法犯法。 不回應妳發了狂的惡意留言是不想予妳一般見識與隨風起舞,也是因為覺得妳或許是心裡病了。得不到男人的愛來找我出氣與惡意中傷及污衊,那是愚昧啊,小姐! 不回應妳多次的留言騷擾是給妳自省的機會,妳應當瞭解。給妳機會後妳若還是如此得寸進尺,我絕不姑息! 按兵不動‧證據會說話。不要以為背地裡神不知鬼不覺而肆無忌憚的隨處撒野會船過水無痕;妳的如此作為只是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何苦來哉!知道妳是誰只是我們不想搓破妳的真面目。屆時把妳揪出來露出原形並訴諸法律,到時妳可別後悔莫及! 愚昧如妳,該是清醒的時候了! 我只能再三告誡妳,好自為之啊!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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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3-12-22 13:39
他, 99歲,台南市,金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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