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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建立在朗讀上的愛
作者: DTR 日期: 2009.05.15  天氣:  心情:

轉眼又看完一部電影囉

引印的^^

《麥可與漢娜 --- 建立在朗讀上的愛》

在劇中,凱特飾演一名德國文盲漢娜,在二次大戰時曾任德國納粹奧茲維區集中營的守衛,每天更篩選數十名猶太人進入毒氣室。

後來一場教堂大火中,漢娜沒有打開門,讓三百多位猶太女性燒死在裡頭,這使她成為日後審判庭上的戰犯。

不過這並不是電影的開展,而是中間才切了進來,一開始我們對漢娜的認知只是個公車女車掌,
一個人住在二樓的公寓,她對染病而蹲在巷弄哭泣的十五歲少年麥可伸出援手,
後來兩人逐漸親近,發展出一段地下姐弟(母子?)戀。

感覺漢娜是個沒有過去的人,她從不與麥可聊起彼此的生活與近況,
她只是喜歡聆聽麥可朗讀一本一本的文學作品,然後洗澡、做愛。

她所缺乏的,是文字的溫暖與情慾的慰藉,麥可只能在這兩個通道與漢娜交流,
除此之外,漢娜的世界就像被一道白色的高牆所圍起來,他進不去,漢娜卻也沒有要開門的意思。

即使如此,兩人還是共享了許多快樂時光,躺在床上朗讀與傾聽,騎腳踏車去度假,
泡在浴缸裡互視著對方,後來劇情走到了轉折點。

漢娜被告知上級要升職,但她卻一臉無喜色,
對於隨著升遷而來的文書工作,不識字的她自知無法勝任,只好辭職求去。

剛好此時麥可生日到了,漢娜當然不知道,因為他對於麥可,
只有文學閱讀上的依賴(我覺得情慾是附加的,可能是空虛使然),換言之,兩人的交往基準點並不一致。

麥可是全心全意地投入,吃飯想漢娜想到發神偷笑,一放學就往她家跑,
還跑到公車第二節車廂去等漢娜,他為愛流淚、為愛勇敢、為愛鋌而走險。

故事的前半段,儼然是一部「少年麥可的煩惱」。

不過,前面說過了,漢娜心裡有著最深的秘密(文盲)與沉重的過去(納粹守衛時期),
他並沒有打開自己的心房,因此麥可對於漢娜什麼都不問的態度發飆了。

後來漢娜不告而別,我想她不願做文書工作的因素,遠大於她與麥可之間的問題,
畢竟在電影裡,漢娜一生自卑的來源,是他的不識字。

因此她只能做些與文字不相干的工作,如守衛、車掌員,在納粹時期的漢娜,
晚上除了給猶太婦女食物與地方睡覺,還要求她們為她朗讀。

這樣的人,這樣的漢娜,是十惡不赦的戰犯嗎?還是只是個盡忠職守、為求溫飽的守衛?

她在落腳的每個地方,努力地做著工作,也利用各種機會來接近文字、請人替她朗讀,
滿足她內心那一塊殘缺,這樣看來,戰時與戰後的漢娜,並沒什麼兩樣。

只是戰時的工作,成了後人眼中罪大惡極的重行,是納粹希特勒的殺人幫兇,
當初的堅守崗位,變成對生命的冷血旁觀,當時的上司,如今是惡貫滿盈的殺人魔。

在法庭上的漢娜,原本可以文盲的事實脫身,雖然無法脫罪,但至少不可能監禁終生,
但在最生死交關的一刻,她還是選擇保存內心的秘密,寧願被判重罪。

有兩個地方值得探討。

第一,為什麼漢娜在數百條人命與工作之間,選擇了後者?

這是很匪夷所思的,難道對上司與工作的忠貞,比瀕死的人命還要重要?

我覺得,在那時刻的感覺,是後來的人無法體會與想像的,
當時身處其中的考量和想法,事過境遷之後,在別人耳裡就顯得荒謬、可笑。

可是當我們是漢娜,會不會放她們出來呢?

當然一百個裡面一定有九十九的說「會」,但要是真的在現場呢?一切真的很難說。

第二,為什麼漢娜寧願受冤屈,也不承認是文盲?

漢娜明知道承認了就沒有回頭路,為什麼不為自己反駁?
我想,「文盲」對於漢娜來說,是個深藏內心的秘密,多年來他一直保守得很好。

因此在大家面前承認此事實,就像要邱毅在眾人面前承認自己是禿頭一樣(抱歉,例子或許用得不太好)。

另外,我覺得她之所以承認,也因為昔日的守衛夥伴們的無情,
對於她們竟一一跳出來指控,感到心寒意冷,認,就認了吧。

電影後面半小時,讓我感動不已,長大成人的麥可,
把家裡一冊冊文學作品唸成錄音帶,寄到獄中給漢娜。

我想漢娜收到的心情一定很複雜,當年的那孩子一定早就知道自己是文盲吧?
他寄這些帶子,是什麼用意呢?是原諒?一種延伸的體貼,還是只是提供慰藉呢?

我不停地在思考著漢娜的心,去設想她所設想的,
看著她從中年婦女,變成了白髮蒼蒼的老人,
看著她拿起鉛筆,開始在《帶著小狗的女人》書上,圈起一個個「the」。

看著她原本空蕩的臥房,到最後堆滿了一排排書籍,
最後看著失望的她,踩在堆高的書本上,選擇自我了斷,結束了六十多年跌跌撞撞的一生。

或許我們覺得這是多麼悲慘的一生啊?但對於漢娜來說,
她卻是在填滿了最大的遺憾之後,才離開,她在獄中,學會了閱讀。

「I learned how to read.」看著對面的麥可,漢娜這麼說。

以結果論來看,如果漢娜只被判幾年徒刑即出獄,或許她一直都學不會閱讀,
因為由自卑出發的自尊心,只讓她不斷尋找為她朗讀的聲音,還有一直不斷逃避面對文字的機會。

如此渴望文字,卻又一再躲避它,這是多矛盾的事,但人的心就是這樣,
太多行為背後的動機,是連自己也搞不清楚的,更別提其他人了。



《情理法,孰重孰輕?》

《為愛朗讀》的另一個重點,就是「法律」、「道德」與「感情」的抉擇。

漢娜的行為被解讀成不道德的,因此受到法律嚴厲的制裁,但有更多不道德的人,
卻仍逍遙法外,故一百個為惡的人,最後被抓的可能只有一人。

道德規範人心,但無法管制每個人的行為,法律是懲惡獎善沒錯,但最後的結果,真的與道德相吻合嗎?

對於麥可來說,他選擇了「法」,但一直放不下「情」,他恨漢娜狠心的不告而別,無法接受她對那些猶太人如此見死不救。

即使選擇了站在法律的陣線,而看到最後,才知道漢娜對她的影響,是一輩子的,
他是她的初戀,是她情慾的啟蒙,是第一個依賴上的女人。

麥可把漢娜葬在當年一起前往的教堂旁,他心裡與漢娜一樣,都有個不能說的秘密,他也一直小心翼翼地守著它。

看完《為愛朗讀》已兩天了,此刻腦裡,卻都還是劇中的人物,他們的作為與對話,
他們的內心與掙扎,考量與抉擇,在心頭久久揮之不去。

總而言之,這是部好片,好劇本,好演員,大力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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