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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交通大執法
作者: 程程 日期: 2007.01.02  天氣:  心情:

2007年囉,新年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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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年都會突然來個幾次的交通大執法
大家可要識時務者為俊傑,可別與其正面交鋒
其實交通大執法的用意是好的,
法規定在那邊,不管怎樣就是應該要遵守
(沒有人希望自己或家人受到交通違規的傷害吧)
可惜被莫名其妙的執行方式而污名化
一開始幾天抓的很嚴,然後慢慢的消失在宇宙中


這次抓的是酒後駕車、闖紅燈、嚴重超速、行駛路肩、大型車、慢速車不依規定行駛外側車道、蛇行(任意變換車道、危險駕車)、大型車惡意逼迫小車
六項裡頭又以闖紅燈抓的最嚴
自從去年闖紅燈改成罰1800~5400之後,變成很肥的進帳
另外,紅燈右轉還是會抓的,因為那很好抓
還有像’慢速車不依規定行駛外側車道’也是很容易不小心就吃單的


以下幾點就算是闖紅燈,千萬要小心
(今天一出門觀察,好像很多人都不知道啊)
1.非待轉車輛越過斑馬線停在代轉區
2.直行車輛越過停止線
3.待轉車輛沒停待轉區,而停在斑馬線上
這些都是,大家千萬當心囉...
可以罰1800~5400
如果你沒有攜帶行車執照,那再繼續加
當然,如果公然辱罵警察,當心拿到天價罰單
參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http://content.edu.tw/primary/traffic/tn_dg/law.htm


而加強移動性(隱藏式)測速照相也變成重點
沒看到警察也不等於不會吃罰單
(話說之前300公尺前警示的仁政也被金錢至上主義消滅了)
據說...民眾還可以照相檢舉
(如果是真的...那實在太狠了)
雖然我認為交通大執法有其必要性
畢竟不守法的一大堆,我可不想被這些人撞死
但是老是找老百姓開刀,又專挑不太會出事的地方抓
我就不知道居心何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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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01-10 20:12
她, 63歲,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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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01-02 13:25
她, 47歲,台中市,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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