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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荒唐事
作者: 程程 日期: 2007.01.22  天氣:  心情:

相戀七年 訂婚落跑 原來他已婚! [轉錄聯合新聞網]
台南縣一名女子前天準備和交往七年的男友訂婚,
儀式舉行前,突然接到「我今天有事不能去」的手機簡訊,
準新娘打電話找男友,男方父親反而納悶「我兒子已經結婚了啊!」
懷孕四個多月的準新娘當場崩潰。
這名卅七歲的男子,昨天被卅二歲的女友控告詐欺,
他告訴警方,本想南下安撫女友,但元配揚言「你如果去找她,我就跳樓」,令他進退兩難。
這場臨時喊卡的訂婚宴,原訂前天中午舉行,但儀式即將舉行,卻不見準新郎出現。
這時,準新娘突然接到男友傳來的簡訊「我今天有事不能去了,對不起」,
女方不解發生什麼事,打電話到男友家,男友的父親聽到對方催他兒子去訂婚,
反而愣住「我兒子已經結婚了啊!」準新娘頓時青天霹靂,差點昏厥。
少了男主角的訂婚儀無法舉行,訂好的五十多桌酒席只得取消,
並向賓客們抱歉,「新郎途中出車禍了,訂婚延期再辦」。
傷心的準新娘昨天在親友陪同下,到男友位在苗栗市的家丟雞蛋,
拉著「已婚男騙婚,愛情騙子」海報,痛罵「xxx是一匹狼」,要求男方出面交代。
女子母親激動地說,這段感情是女兒初戀,一談就是七年,
因年過三十,加上懷了孕,家人催促趕快結婚,本月初男方由二哥陪同來提親,
「我女兒至少大學畢業,又有一份好工作,為什麼要被這樣糟蹋?」
女子的親友說,對方常說自己事業有成,父母長年旅居加拿大,卻沒有固定工作,
女方體恤他,像這次訂婚,雙方的婚戒、拍婚紗照、乃至印喜帖幾乎都是女方開支,
男方只付喜餅訂金一萬八千元。
員警對於雙方交往長達七年,竟不知對方已婚,感到好奇。
女子說,她去過對方家兩次,都沒有看到對方家人。
男子則向警方表示,兩人平均一個月見一次面,他約會時都以「出差」名義向元配告假。
懷著四個多月身孕的女子,昨天在派出所看到男友,情緒相當激動,
看到警方的筆錄,男友的名字竟不是她七年來熟悉的名字,
而是另一個陌生的名字,更是傷心痛哭,要求對方還給她五萬多元的訂婚男戒,
賠償她精神、財物損失。
男子的母親紅著眼說:「我真的不知道兒子去騙人家感情,真是家庭教育失敗。」
女子則指她說謊,男方幾年前曾陪母親到台南和她見面,
訂婚前男方的母親還打電話給她,要他們小倆口先去拍婚紗,擇日再談提親。
男子的父親昨天在派出所一再向女方親友鞠躬道歉,
他說,他的媳婦前天得知丈夫劈腿,氣得要離婚;
他們夫婦也都不知道兒子有外遇,太太之前和女方見面時,以為對方是兒子的同學;
至於女方說他太太曾打電話要小倆口拍婚紗照,
他問過太太,太太說並沒有打這通電話,可能是兒子找人冒充的。
至於女方質疑名字問題,他知道兒子有改過名,但為什麼改名,就不清楚了。


雖然女方很可憐,不過這種事情真的很扯
可憐的初戀就這樣被蹧蹋了,不值
難怪很多人都說在結婚前,對方所表現出來的一切都可能是假的
不過女生在這方面就是吃虧
尤其不少男生不小心讓女生懷孕,都會想盡辦法讓女生去墮胎
成功後,再狠狠甩掉,徹底消失
聽過不少,還有個實際例子就發生在我大學同學身上(聽朋友轉述的)
而且還被反問是不是跟別的男生懷的(沒精神崩潰算是很偉大了)
真的聽到懷孕,肯一肩扛起負責的男人果然不多啊
唉...搖頭
之前還在吵國中生要不要上守貞課
當作新聞看看,吵一吵,讓大家知道教育部還有人活著就算了
反正守貞這個名詞只要一提出來,99.999%肯定被女性主義者罵到臭頭的嘛
他們最喜歡用這種事吵新聞了,反正女性至上嘛
其實女生該不該上不上守貞課根本一點都不重要,而且跟男生也沒啥關係
在晚婚的時代,要女生真的守到30歲也不是很人道(不過也別太早啊= =)
反而該灌輸的應該是教國中生怎麼去思考自己的未來
不過教這種課缺席率一定很高就是了
願意逞一時之爽快讓自己年紀輕輕就背上孩子這個重擔,那就盡量去浪
這也沒啥不可(反正地球上人很多!?)
自己的人生...本來就是自己決定
只要不要以後才又後悔,埋怨自己的人生...因為那沒啥意義
(看到公寓裡有些小女生才15,16歲就交過十個以上的男朋友,真讓我瞠目結舌啊)
該說是現在電視上的偶像給大家帶來的影響太大了嗎?
開放,放蕩,淫亂...三者不該是同義詞吧
我果然是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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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提過市川拓司的作品改編的新電影'現在只想愛你'
台灣會上映喔(3月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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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01-30 09:29
他, 42歲,南海諸島,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01-30 00:57
她, 35歲,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01-25 22:03
她, 35歲,台南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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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01-23 13:20
她, 0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01-23 00:42
她, 37歲,新竹縣,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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