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543307
 揚帆漂泊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告.....我的祝福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捷報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再次聲明
作者: 揚帆漂泊 日期: 2010.05.22  天氣:  心情:
劈腿男先生.既然拿了一堆證據有辦法就告吧.

懇請我的好朋友們.針對劈腿男日記.請當作嘔象句看看就好.

要不然真的.他會連陳先生.馬先生都打在日記本裡.

本尊.在日記裡喊殺喊打.又開一個分身.在逐漸部屬自己地位

這種傢伙.你要瞧得起他.我也無話可說.

看完他日記看看就好.他要告早在四月底就告了.

拉東拉西.沒看到他告我抹黑他劈腿.

只看到他劈腿道歉日記刪除.

他不知道刪除日記.愛情公寓系統會在凌晨作儲存動作嗎

將一個一個單獨檔案儲存在中央系統裡.

要告.等他開告....

別等我做古了.才又喊打喊殺.衝鋒陷陣

哪時我也看不到你演戲了.......

別再去他日記裡.看完再來跟我說.

因為那日記只用來騙騙老幼婦孺的



謝謝大恩大德..我真的為了跑人家逃漏稅事情很忙.

我無冤無故被多報稅.被國稅局追繳

人家月入15萬呢......我要去了解稅金從哪報起.........


很不舒服中....[:(]

部落格機制.已經為這位劈腿男啟動............

快告吧.我請幾位包含聊天室好友.製作部落格==劈腿男的訴訟==日記一則

把您的尊榮放在好友分享相簿裡.

我會幫您名聲做起來的..也謝謝後來這段時間內了解了實際情況

又跑來加我好友的人.

謝謝你們.


使用規範
4. 住戶間私人糾紛請自行協調溝通,不得使用暱稱、自我介紹、日記文章、留言訊息、聊天室聊天等公開供不特定人瀏覽觀看的方式,公佈提及他人真實姓名,住址,電話,或洩漏足以讓第三者認出對方的資料 [包含公寓暱稱與公寓住戶編號] 發表危害毀損他人名譽的內容,若因致引起任何法律問題,除請自負法律責任外,本站得依法協助檢調單位調查蒐證。
5. 不得以挑釁言論攻擊其他住戶,或是以重複洗版的方式騷擾且蓄意影響本站使用環境以及其他住戶們的使用權益,關於實際情形的判斷由公寓管理單位從嚴判定,還請使用者自重共同維護公寓的使用品質。
11. 不得張貼攻擊性、違法或其他方式令人反感的圖文內容。
12. 不得惡意攻訐其他網友。
13. 不得私下側錄與其他網友聊天內容,意圖攻訐或威脅當事人。

執行標準與流程

9. 日記內容、自我介紹、留言版等公開場合使用足以造成他人名譽毀損的圖文內容
處理方式:
發表內容若屬實請尋求法律途徑解決,若無法證實因致引起法律問題,請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第一次被檢舉住戶,公寓會發函警告,並移除違反規定的圖文內容,若爾後仍因同一事由被檢舉,不另行通知直接永久停權處分。
13. 以蓄意挑釁攻擊的方式騷擾其他住戶,或是以重複洗版的方式,騷擾且蓄意影響本站使用環境以及其他住戶們的使用權益


劈腿男已經觸犯上列.各條款.沒有看見公寓管家公.以及管家婆出面制止.

雖然.已經有網路警察在蒐證.也是要等到法院提告時才能請網路警察將蒐證事實

呈至檢察官手裡.這麼多女人在這場風波裡受到傷害

這就是他的做法.希望在法院呈上網路警察所蒐集之證據給所有受傷朋友一個交代



標籤:
瀏覽次數:320    人氣指數:3700    累積鼓勵:16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告.....我的祝福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捷報
 
住戶回應
 
時間:2010-05-27 18:09
他, 43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5-22 23:30
她, 54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