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543307
 揚帆漂泊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喜歡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6月20日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女人要懂得保護自己
作者: 揚帆漂泊 日期: 2010.06.04  天氣:  心情:
他,偷拍女友性愛照 她,老闆曹興誠收到

更新日期:2010/06/04 04:11 〔記者何瑞玲/台北報導〕馮姓男子不准女友分手,竟將交往期間的性愛偷拍照列印成冊,還自下淫穢標題「性飢渴的第一篇」等,寄給女友公司同事、主管,其女友在聯電的關係企業上班,馮男竟寄給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欲逼女友回頭,板橋地檢署偵結,依妨害秘密罪起訴。

在科技公司上班、擔任小主管的陳女,與馮男原為男女朋友,97到98年間曾同居,去年5月馮男失業,因為擔心陳女會為此分手,出言恐嚇她不得分手、否則要散布性愛照,陳女不知早被偷拍,仍執意分手,並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法官裁定馮男不得對陳女騷擾。

去年5月陳女搬離兩人住處後,沒多久,陳女公司同事、上司接連收到她與馮男的性愛照片,數十張偷拍性愛照片,還被下了淫穢「淫蕩黑森林」、「湮波飯店性飢渴的第一篇」等標題,原來,馮男不滿她執意分手,將兩人交往期間用手機偷拍的性愛照,列印成冊,郵寄給陳女主管、同事。

更離譜的是,陳女在聯電關係企業上班,馮男為逼她回頭,竟將性愛照冊寄給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陳女收到公司轉給她的郵件後,氣得對馮男提告妨害秘密,馮男在警局應訊時,還大言不慚的說「要告就告,反正我連命都不要了,沒在怕的」。

馮男因拒絕向檢方到案說明,被發布通緝,今年初被逮捕到案,他承認偷拍,辯稱無法承受女友要分手,才出此下策。他也向檢察官認錯,但陳女已因被散布性愛照到公司致身心受創,檢方起訴後聲請簡易處刑。



真的.........
交男朋友真的要小心.不要賠了夫人又折兵.
有些女孩子交錯男朋友就算了.還被刷爆卡變呆卡
還要被人生攻擊侮辱...
真的....要小心...





標籤:
瀏覽次數:359    人氣指數:4539    累積鼓勵:20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喜歡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6月20日
 
住戶回應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