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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110613~17第六週
作者: jj 日期: 2011.06.19  天氣:  心情:
2011.06.13~17職訓第六週

這星期一及星期二,仍然上網頁課程,老師本來擔心來不及上完全部課程,結果星期二下午,是讓學員將依照老師步驟作的購物網站,作最後修飾,再放到公共空間,由老師一一講評,有幾位同學程度之好,連老師都嚇到,而我覺得自己從沒學過這個課程,完成的作品還算差強人意。 [)-D]

這位網頁老師,上課走輕鬆風格,有時分寸拿捏不是很好,比方有一次他說:「女人應該多少化點妝,讓人看了賞心悅目,所以以後若女同學發問,老師如果動作慢一點,大概是同學無法讓人賞心悅目…云云」,雖然他立刻又補了一句:「剛剛是開玩笑的,同學不要當真啊。」但我卻很不以然,心裡os:「打扮乾淨清爽恰如其份即可,重要場合我也會費心打扮,以顧老爺面子,但平常即使在最愛的老爺面前,我也一向素顏,你又不是我的菜,誰理你呀?」[:)]

不過因為這位老師教學走輕鬆風格,所以帶給同學的壓力相對也較小,今天竟然還大方請大家喝下午茶,同學們填好單子,由助教負責聯絡飲料店。塑化劑每日一爆,疑慮仍在,所以我訂的是去冰的仙草蜜茶,四點半下課,飲料到下課前一分鐘剛好拿到手,打算帶回家跟老爺分享,回到家已過五點半,老爺在客廳裡,忙著手製女兒洗手台上的櫃子,一身臭汗,此刻來杯冰飲正是時候,我將仙草蜜茶倒到大碗公裡,加上冰塊後再端給老爺,老爺只喝了湯,高聲叫女兒出來吃仙草,我才知道原來女兒今天沒課,躲在房裡。

6月15日星期三沒課,拗老爺下廚幫我作早餐,我則負責燒咖啡,老爺作了兩份粿仔條蛋餅,一份粿仔條裹油條,都極為可口好吃,配上熱咖啡,雖然有點怪怪的,對我來說,早餐沒喝杯熱咖啡,好像無法展開新的一天,所以還是覺得很對味啦。午餐本來要去傳統市場找便宜的米粉湯,結果店家休息,於是跑去大胖肉羹,剛過十二點,店裡客人蠻多的,外帶則排了不少人,老爺還在停摩托車,我先進店裡吹冷氣,才剛坐下,立刻便有人送上一碗肉羹,我:「等我先生進來再點。」

老爺進來後,點一碗肉羹,乾拌米粉及乾拌麵各一碗,我不吃肉,所以沒點肉羹,老爺說肉羹還不錯,但我們一致認為大胖的米粉及麵,遠遠不如下港。老爺一共添了三次羹湯,結帳$90,是很划算,不過我還是偏愛下港。我只吃了半碗米粉,覺得不滿足,想再去吃麵線,結果麵線剩下最後不到一碗,老闆娘說少算我五塊,老爺說不吃麵線,跑到附近買了一大碗刨冰,我想想和老爺倆人坐人家位子,卻只有我點一碗麵線,實在不好意思,便加點一份大腸,小小一份要$50,實在不便宜,麵線吃完,再打包將大腸帶回家,給老爺在家吃飯時享用。

半年洗牙時間將到,得知星期三沒課,上週六便先跟診所預約下午5:30洗牙。5:20出門走到診所,裡頭待診的人蠻多的,等了好一會兒才輪到我,洗完牙,牙醫師說沒什麼大問題,記得半年洗一次牙。謝謝醫生之後,走到櫃台,櫃台人員將我的健保卡還給我:「妳的洗牙時間還沒到喔?」我:「我排5:30的,剛剛洗好了。」櫃台:「我意思是說還差幾天才半年,健保局有規定半年才能洗牙。」我:「啊,我不知道吔,而且電話預約,我特別聲明是要來洗牙,當時妳們接電話的小姐,並沒告訴我這一點,那現在怎麼辦?」櫃台:「喔,沒關係,我再跟醫師商量就行了。」回到家跟老爺說這事,老爺也不知道有這規定呢。

星期四這一天,開始上Painter,一早進補習班簽到時,就要拿身分證或健保卡換Painter數位畫板,下課後再憑數位畫板領回證件。老師是位個子不高的小伙子,看上去像還不滿30歲,剛開始我對這個老師抱著疑慮,他也未免太年輕了吧?不過上完半天課之後,發現人家果然是深藏不露的高手,這是我第一次拿數位筆,感覺像是中風後需要復健的病人學拿筆,可是老師卻超輕鬆,隨心所欲的畫出美圖。Lin說沒想到來上課的老師一個比一個年輕,我說:「人家投胎的時間點正確嘛。」

住林口的Tsai這一天請假沒來上課,所以中午只有我和Lin到八方雲集吃飯,邊吃邊聊,吃完飯走回補習班時,Lin不知為何將話題扯到性侵犯不該被判宮刑,而且Lin的理論很可笑:「女人說不定也有爽到啊,而且被性侵對女人來說,也沒什麼損害,怎能因此就將性侵犯去勢?」 [:o#]

我一聽真的超傻眼,反問Lin:「妳自己也有女兒吔,妳有沒有想過,萬一受害者是妳的女兒呢?妳也持相同理論嗎?」Lin:「妳現在不要跟我說這個,聯合國也不贊成死刑..」我:「台灣根本進不去聯合國,何況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這點誰都不能否認,不必因為所謂的歐美先進國家的看法,就非得廢除死刑吧?」Lin:「即使我們台灣不是聯合國會員國,也該遵守國際慣例。」我真不知她這是什麼邏輯? [:o#]

話講到這裡,已走回到教室,午休時間,同學大多在休息,我也不好再與Lin辯論下去,不過我真的完全無法認同Lin的觀念,對Lin認為性侵犯的人權問題想法,也非常非常震驚及不能苟同。看似很正常的Lin,竟會有如此驚人詭異的道德觀(或說價值觀),也難怪台灣社會,就是有一群在我看來是假道學的廢死聯盟成員,總以一副超然高道德份子的嘴臉,要求被害者家屬要諒解加害人。[X(]

我想請教這些假道學份子,是什麼立場,以什麼資格替被害人出聲?這些假道學份子,要是真的那麼有愛心,那麼重視人權,為何不乾脆把罪大惡極的犯人全帶回家認養教化算了?在我看來,那些罪大惡極的罪犯,根本不配被稱為人,那些假道學份子,有什麼資格要求納稅人出錢,幫這些人渣辯護?有什麼權利敢主張不得判其死刑,而改判終生監禁,讓全民養牠們一輩子?[X(]

雖然對Lin的思想觀念非常不能苟同,不過反正大家只是三個月同學關係,所以我也不會因此對她改變態度,之前Lin問我要過幾次我的blog網址,我都不置可否沒答應她,因為我一直認為她有點怪,但說不出來怪在哪裡,今天終於證實她的怪,已超乎我的想像了。講真的,倆人思想觀念天差地別,我根本不想三個月後還與她繼續聯絡。 [:-x]

經過一天的熟悉,星期五上Painter,操作數位筆我已有八成能力,但是當我聽到老師說,下週一再上半天,Painter的課就結束了,一時之間以為自己聽錯了?實在很誇張吔,職訓單位是不是以為我們全都是天才啊?15小時就要我們學會Painter?一個非科班畢業,而且只上過15小時課的求職者,請問有哪一家公司行號肯聘雇?我還好,沒有經濟壓力,同班同學大多還年輕,不是得養家就是得養活自己,真不知他們有何感想?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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