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大事記
民國80年,中華職棒總冠軍賽下起大雨,看台民眾高喊「我們要巨蛋」,行政院指示規劃興建一座不受風雨影響的巨蛋室內體育館。
–民國82年,行政院將大巨蛋案列入國家重大建設。
–民國89年6月,台北市議會通過向中央爭取支持推動巨蛋體育館興建案。
–民國90年1月,北市府預定在松山菸廠舊址興建4萬席次的大型室內體育館,全案採BOT開發。隔年3月行政院同意北市推案。
臺北文化體育園區(英語:Taipei Dome Complex)是臺灣臺北市信義區一座興建中的都市開發區,位於光復南路、忠孝東路與市民大道之間,國父紀念館後方,由臺北市政府以BOT模式交由遠雄集團旗下的遠雄巨蛋公司興建與營運。主體為一座多功能室內體育場,即俗稱的巨蛋。為了跟早已經落成的臺北小巨蛋(Taipei Arena)做出區隔,因此稱為臺北大巨蛋(Taipei Dome);又因坐落於松山菸廠原址(現部分區域已經劃為松山文創園區)而稱為松菸巨蛋,也因其特許興建與營運公司而稱為遠雄巨蛋。園區設置的項目除巨蛋外,另有商業用途的商場、影城、飯店、辦公大樓、旅館等附屬設施。臺北大巨蛋原本預定作為2017年臺北世大運的主場館,但市府認為有公安方面的疑慮未解決勒令停工,世大運開幕閉幕典禮因此改在臺北田徑場舉行,並將世大運棒球賽事移至天母球場。
興建緣起
由1991年到2002年,歷經 :
前行政院院長郝柏村指示興建室內體育場(1991年)。
李登輝政府將巨蛋列入國家重大建設(1993年)。
陳水扁臺北市政府成立「巨蛋催生小組」,首次規劃在松山菸廠興建巨蛋(1995年)。
馬英九臺北市政府成立「台北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開始規劃巨蛋園區(2002年)。
柯文哲擔任台北市市長(2014.11.30即民國103年11月30日真除)。
歷程
1991年11月10日,臺北市立棒球場上萬觀眾坐等1991年中華職棒總冠軍賽第七場(味全龍對統一獅)在此開賽,行政院院長郝柏村也坐在觀眾席內;不料天降大雨,中華職棒宣布延賽,觀眾齊聲高喊「我們要巨蛋」,郝柏村因此指示興建不受風雨影響的室內體育場。
1993年,配合爭取主辦1998年亞洲運動會,李登輝政府將巨蛋列入國家重大建設,規劃在關渡興建台北巨蛋;但關渡開發計畫遲未推動,台北巨蛋隨之停擺。
1995年,台北文化體育園區的基地,為台灣省菸酒公賣局松山菸廠舊址。臺北市政府成立「巨蛋催生小組」,首次規劃在松山菸廠興建巨蛋。
1995年12月26日,臺北市政府聘請棒球球星王貞治擔任巨蛋催生小組最高榮譽顧問,時任臺北市市長陳水扁頒贈巨蛋催生小組最高榮譽顧問聘書給王貞治;陳水扁在頒贈聘書典禮上說,巨蛋興建完工後,將每年或每二年舉辦「台北盃」世界棒球錦標賽,提升棒球水準。
1996年1月,臺北市副市長陳師孟與臺灣省副省長吳容明協調,規劃利用松山菸廠興建大巨蛋;但臺灣省虛級化推動後,臺北市政府與臺灣省政府的合作停擺。
1996年7月20日,臺北市政府巨蛋催生小組決議於臺北市立棒球場原址興建巨蛋;但在1998年陳水扁連任市長失敗後暫停。松山菸廠停止運作後,廠區移交台北市政府管理。松山菸廠18公頃基地全數作為台北大巨蛋園區之用,並開始進行後續關廠與土地移交作業。
陳水扁擔任總統時,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認為松山菸廠具有歷史意義應予保留,所以再將其中菸廠舊址的8公頃基地劃為文化園區,菸廠指定為古蹟,衍生出後來巨蛋園區基地過小、及與古蹟相臨過近的問題。台北市政府自行聘請國外專家研究可行性後,聘請專家認為巨蛋與古蹟相臨,可以提供另一種不同的城市趣味,兩者並不衝突。因此,台北市長馬英九確定在松山菸廠廠區規劃巨蛋園區,並進行招商作業。
2002年7月9日,「台北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成立,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局長李錫津擔任首任執行長。
文化園區部分隸屬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管轄,佔地約8公頃,以發展台北市藝術文化為目標;體育園區隸屬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管轄(體育局成立前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佔地約10公頃。
2004年5月,遠雄企業團大都市建設與日本竹中工務店等協力廠商合組的「台北企業巨蛋聯盟」獲選臺北市政府甄審委員會議選為BOT案最優申請人,開始與臺北市政府議約。
2004年9月,竹中工務店等廠商聲明退出台北企業巨蛋聯盟,並向臺北市政府表明申請計畫內的興建內容及設計為其智慧財產權,任何人不得使用。遠雄在2005年要求變更協力廠商,當年九月馬市府宣布BOT流標,想和遠雄解約,結果被執政的民進黨公共工程委員會擋下。2006年6月,臺北市政府同意大都市建設變更協力廠商為HOK SVE(Populous)公司。
2006年10月3日,台北企業巨蛋聯盟籌設的公司「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與臺北市政府簽約辦理「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臺北大巨蛋BOT案」簽約,由台北市長馬英九與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代表簽約。
2007年9月,行政院核定「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臺北大巨蛋BOT案」與附屬事業均為國家重大建設。
目前計畫內容:興建可容納四萬人的多功能體育館(可以舉辦棒球、足球、壘球、演唱會、國際展覽、大型集會)、購物中心及小吃城、全國座位數及廳數最多螢幕最大的電影城、400間房間的高級飯店以及辦公大樓。大巨蛋由Populous公司負責設計規劃,日本大林組負責建造施工,開發團隊裡還包括香港劉榮廣伍振民建築師事務所、香港ACLA景觀設計、台灣瀚亞建築師事務所、美國SANG旅館設計、KCA旅館室內設計、英國BENOY商場室內設計。
2010年12月9日,大巨蛋通過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
2011年5月26日,有條件通過環評,2011年6月16日都審原則同意,2011年6月30日取得建築執照,2011年11月16日完成融資。
2012年4月動工。2014年11月13日臺北大巨蛋舉行上樑典禮。
2014年11月13日國際棒球總會IBAF在官網發表專文介紹臺北大巨蛋。
興建過程
臺北大巨蛋採用民間興建營運後轉移模式(BOT)公開招標,原預計於2015年底完工啟用,但因為目前遭台北市政府勒令全面停工中,何時能復工仍然未定。
球場場地規格
大巨蛋室內棒球場中外野400英尺(121.92公尺),左右外野325英尺(99.06公尺),本壘後方60英尺(18.29公尺),全壘打牆高4公尺,符合IBAF的建議規範和美國大聯盟1958年訂定的規格,使用國際認證的最新人工草皮,投手丘可以升降隱藏。棒球場改裝後也可以做為足球場,球門位在本壘和中外野,但需另外更換成FIFA認證的足球用人工草皮。
台北市體育局局長洪嘉文於2015年4月2日針對大巨蛋的賽事規格作出回應表示「依據國際棒總IBAF對場地的規定,大巨蛋是可以打棒球的。」
美國職棒MLB亞太區副總裁史莫爾於2015年7月29日提到2017年世界棒球經典賽的場地時,也表示說「我們一直在看台北大巨蛋的進度,等大巨蛋蓋好了之後,是一個很好的比賽場地」。
建築結構
大巨蛋為配合建築基地先天條件限制(東西寬,南北窄),因此設計成橢圓形而非正圓形,蛋體樓地板總面積3萬5000坪,鋼構總重6萬5000噸,屋頂總重1萬3260噸(屋頂為固定式不能打開),屋頂和帷幕外牆將包覆可以防火隔熱隔音的淡灰色純鈦金屬板,球場地面至室內屋頂最高點總高度72.5公尺(地上62公尺,地下10.5公尺),球場區共地上四層地下二層,球場地面位於地下深度10.5公尺處的B2層,採用下沉設計以降低量體壓迫感,蛋體室內跨距長230公尺寬170公尺,為全球室內巨蛋非對稱最大跨距的建築,並且是全球唯一整個巨蛋都採圓形鋼管構造,內部視野壯觀開闊沒有樑柱無死角。
消防規劃
大巨蛋平時開放9個主要大型出入口,疏散避難時可增至52個緊急逃生口,球場四角高處定點備有大範圍滅火放水槍(水柱射程97公尺)和排煙灑水設備,並設消防車專用通道可迅速直達球場層與地下室進行救災。
球場
大巨蛋室內棒球場內野區看臺分成(內野下層13423席、內野中層9209席、內野VIP層1570席、內野上層7179席),外野區看臺分成 (外野下層3826席、外野中層5034席、外野VIP層334席),舉行棒球比賽時看臺總共可容納40071名觀眾座位(內野看臺31381席、外野看臺8690席)(棒球比賽總席數不含外野下層打擊淨空區504席),座位分成(一般席、VIP席、行動不便者席、輔助者席、記者席、活動席),使用符合人體工學的最新日本KOTOBUKI進口座椅,座椅顏色採黑灰白三色不規則交錯設置,以營造觀眾滿席的熱烈氣氛,走道和座椅間皆保持適當距離不會擁擠,VIP包廂區總共36間(內野20間、外野16間,包廂共約500個座位),並規畫完善的場邊球員休息區、球員更衣室、球團會議室、牛棚打擊練習區和後援投手練習區,球場本壘後方2樓有視野最佳的現場轉播記者室,B2層有專為比賽結束後聯訪的記者會採訪室(可容納媒體記者約50名),大巨蛋東側B1、B2另設臺灣棒球博物館,地下停車場有汽車位2300個(B5層)、機車位3800個(B5層)、遊覽車位55個(B4層)、TV轉播車位2個(B4層)、裝卸車位44個(B4層)、計程車等候車位60個(B3層)。
其他功能
大巨蛋室內棒球場的其它多用途使用方式,例如舉辦演唱會時含架設球場平面區座位最大可到5萬席、展覽場約706攤、尾牙宴約700桌等。室內不受外界氣候冷熱和風雨影響,並有空調設備可供專心舒適的觀看比賽表演,全區空調均溫可達攝氏24度風速每秒1公尺以下,能依照不同活動的性質調整節能模式。音響採用日本專業TOA Type C喇叭系統,將會在屋頂中央設置33組陣列式喇叭,並於內野觀眾席加設45個單點補強音響,提供高清晰的3D環場音效。球場燈光採用國際奧會指定的運動照明品牌Musco Lighting,共設置456具燈光照明設備。中外野上方設有巨型LED多媒體計分板主螢幕(約33公尺長),左右外野上方則設有次螢幕(約10幾公尺長)。
爭議
松菸護樹運動
2014年4月21日,松菸巨蛋附近道路拓寬工程,遠雄公司進行行道樹粗暴移植工程,因而引發台灣護樹團體聯盟抗爭;23日~25日,雙方因而發生多次衝突,之後護樹志工開始夜宿,遠雄集團也於26日起暫停施工,演變成長期抗爭。
2014年6月6日,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到廉政署前舉行記者會,指控大巨蛋自招標開始即涉嫌充斥甄審委員接受遠雄飲宴、收賄,台北市長郝龍斌等相關首長護航等。
2014年7月,監察委員黃煌雄、葛永光費時5年8個月的調查與列管,指出台北大巨蛋四項開發爭議:(一)體育園區變更為商業特區(二)大巨蛋不符國際賽場標準(三)為拓寬道路粗暴移植老樹(四)不專業工程會阻市府處分。
8月6日,台北市政府召開「研商大巨蛋基地光復南路路型調整方案會議」,但會議上並未取得共識。
8月13日,台北市政府寄出勸導單,要求護樹團體於15日以前自行拆除帳篷,否則視為廢棄物處理。8月22日深夜,護樹團體帳篷遭警方拆除。23日清晨,在台灣護樹團體聯盟發言人潘翰疆帶領下,30多人堵住北市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出入口,要求警方歸還物品。警方舉牌警告無效,在開出罰單後,同意發還查扣物件,群眾才退出派出所。
2014年11月26日,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否決護樹團體所提出的「國父紀念館周圍老樹與建物一同納入文化景觀」申請案。
2015年2月6日凌晨,體育局長楊忠和以民國103年10月16日公園字第10335060400號函及103年12月1日北市工公園字第10336473600號函、間復103年12月1日遠巨字第1030268號函為依據,核發准許移樹的公文,遠雄便依該公文前往移樹進行斷根工程,護樹團體和施工人員雙方爆發衝突;市府指稱遠雄未照雙方同意的移樹的SOP進行,已緊急要求暫緩並要體育局廢止該份公文。
停工爭議
2014年12月底~2015年1月初,公民團體向臺北市長柯文哲送出陳情書,使得此議題再起。 1月8日,與公民團體見面討論後,柯文哲表示考慮不做地下道以化解移樹爭議。
2015年1月13日上午,遠雄集團召開記者會,直指只為幾棵樹就改變巨蛋工程的決策是錯誤的。
2015年1月14日,台北市長柯文哲公開護樹爭議是因為巨蛋地下道開挖,而且他反對開挖地下道。因為這個地下道從巨蛋端80公尺到出口只剩6公尺,並自認依據流體力學阻力一定會塞住,先天設計不良,根本無法施展地下道疏散人群的功能。
遠雄集團旗下遠雄巨蛋公司澄清表示,國父紀念館地下連通道並非遠雄工程,包括連通道出口設計、移樹、商場規劃遠雄皆無參與。遠雄表示,大巨蛋與國父紀念館東北側的地下連通道早在民國79年1月就已設計,並於86年完工,屬市府承諾應辦事項,可做為大巨蛋疏散及防災通道,非遠雄的工程事項。
2015年1月21日,柯文哲見趙藤雄,討論包括監察院在2009年提出的39項糾正案、工程逾期與罰則等3大問題,將重新議約。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林鶴明表示,關於遠雄請求事項,台北市政府有4點回應:1. 遠雄必須依照市府公布的移樹SOP進行移樹作業;2. 地下連通道會施作,但修改成新的設計圖,並會全力幫遠雄和護樹團體進行協調;3. 捷運國父紀念館站「5號出入口」及「通風井」移設連通案因工期緊迫,遠雄儘速提出細部設計規劃,市府答應儘速協助解決;4.遠雄承諾大巨蛋將在今年底完工,台北市政府將盡力協助。針對移樹問題,推翻護樹團體的主張,仍然必須移樹,遠雄並依此決議及前體育局長楊忠和所核發之公文於同年2月6日進行移樹工程,但與護樹團體爆發衝突;市府因而指稱遠雄違反決議且未照雙方同意的移樹的SOP進行,並廢止該份公文。
2015年4月16日,臺北市政府大巨蛋安全體檢小組於提出大巨蛋安全體檢報告。
2015年5月20日,台北市政府勒令遠雄全面停工。但同月22日,台北市政府又核准遠雄針對大巨蛋靠近捷運南港線一側的大底工程先行提出報備施工。同月25日,台北市政府繼續核准遠雄進行大巨蛋全區大底工程並於7月31日前完工。遠雄後續提出仲裁,但原訂於6月22日的第一次會議卻臨時因遠雄方仲裁人辭職而延期。
2016年5月23日,柯文哲親自拍講大巨蛋影片公佈在臉書和YouTube表示,在去年2015年會勘後發現遠雄不按圖施工,依建築法第58條勒令停工以後,市府秉持著「公安不打折」的最高原則,希望遠雄能改善公安,目的就是希望這是一個安全的大巨蛋。對此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回應,強調大巨蛋公安本來就沒有問題,是歷經5年5個月102次的審查才拿建照,中間還有1000多位的工程專家,試算巨蛋園區的安全模擬係數,就算柯市長再討厭前朝也不能污衊專業!楊舜欽說,柯市府還竟然找一個在日本民間企業已經退休的人,花了好幾百萬用了幾個小時,運作了一套連日本自己都沒用過的軟體,只為了把不安全的帽子套在遠雄頭上,再加上利用社會輿論打壓企業,這不僅是對遠雄不公平,更嚴重是欺騙市民!
遠雄巨蛋表示,這17處樓梯不僅不是主要結構,而且根本不在巨蛋內,而是在旅辦和商場大樓內。遠雄巨蛋表示,巨蛋案102年5月2日已變更建照完成,並據以施工,北市府停工的現場勘驗卻錯誤採100年6月30日原始建照圖,再指稱79處不符圖說。 遠雄巨蛋指出,停工理由所指79處不符圖說,事實上僅17處因調整開口、樓梯位置等非主要結構與圖說不符,其餘62處完全相符。況且17處開口均非主要結構,而且皆在旅辦和商場,和巨蛋根本沒關係。 遠雄巨蛋說,這17處經台大地震中心等六大公正單位證明非主要構造,依建築法第39條「不變更主要構造或位置,得於竣工後一次報驗。」;建築法70條也規定「申請使用執照,其主要構造不相符者,可一次通知其修改後,再報請查驗。」 遠雄巨蛋強調,台北市都發局104年4月29日公告「申請使用執照得一併辦理變更設計項目一覽表」,這17處不符的地方,均得以於竣工時併使照一併報勘即可,依法明顯印證北市裁處勒令巨蛋停工,根本不符法令規範.
台北市議員陳彥伯說,「北市府未公布遠雄大巨蛋有按圖施工」;陳彥伯今天表示,大巨蛋停工近1年,北市府多次指遠雄未按圖施工,且多數施工和原設計圖說不符,並將全案送到台北市營造業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結果3月2日決議出爐,卻直到4月29日才發公文給遠雄,這兩個月期間恐有積壓公文之嫌。而裁處書內容認為遠雄大巨蛋有按圖施工,所以裁決「免議」,且遠雄確實是拿到北市府所核准施工圖說去進行施作;另外,建管處也確實有派員到場審查監工,也未指遠雄無按圖施工。結果北市府現在還在硬坳,北市府整個充滿矛盾。遠雄表示,裁決結果即說明遠雄營造是按照民國102年5月2日的圖說施工,1300多張圖說都有北市府的發照用印。
2016年5月24日,下午4點,台開集團董事長邱復生召開臨時記者會,邱復生說,大巨蛋拖延的後果難以想像,台開願意來做這件事,並不等於台開要「接手大巨蛋」,或是擁有大巨蛋。只是開啟第一個敲門機制,將提出計畫給台北市政府,其他各企業集團也可提出計畫,若遠雄集團會在三個月內改善,也是美事一樁。
合約爭議
台北市長的馬英九以協力廠商更換,其內容不適當為由決定大巨遠雄蛋流標,被陳水扁政府時期的公共工程委員會以撤銷台北市政府廢標決議的方式來強迫馬英九簽訂,時任台北市政府財政局長的李述德之後更以個人名義發表聲明,強調若不是工程會三度撤銷台北市政府的決議,也不會由遠雄繼續興建,絕無圖利遠雄的企圖,針對這項說法,工程會發布新聞稿澄清,表示遠雄公司原為台北市政府主辦「徵求民間參與興建暨營運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最優申請人,因遠雄公司不服台北市政府不同意變更協力廠商、事後流標的決定,向工程會前後提出3件促參申訴案,經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依法審議後撤銷,其所審議範圍,是有關台北市政府不同意遠雄公司變更協力廠商是否合法,至於台北市政府與遠雄公司間議約過程、內容,包括權利金、租金、安全及營運等相關事宜,均是台北市政府與遠雄公司自行協議訂定,與工程會申訴審議範疇無涉。
2015年1月13日下午,松菸公園催生聯盟、松菸護樹志工團、台灣護樹團體聯盟召開聯合記者會,指出大巨蛋BOT案的多項弊端,並呼籲臺北市政府主動公布相關資料。
自由時報並報導認為這塊土地至少值2000億(怎麼推估的?),柯文哲聘用的廉政委員徐嶔煌則宣稱遠雄花費288億元興建,卻只有80億用在大巨蛋場館,其他208億全部都是商場建設,市府只獲得權利金0元、公告地價1%的租金6700萬(如果按自由時報的數據應該地價租金為20億元),市府當初買地(誰花錢買了這塊地而不是用市政府自己的地?)借了140億,每年利息粗估2億,每年市府至少虧損1.3億,相反的遠雄50年預估可收入7300億元(有包含室內維護費嗎?還有每年遠雄可以賺146億元?這個估算也太離譜了吧!),柯文哲更質疑該合約沒有工期延宕罰。另外宣布,台北田徑體育場為世大運主場館備案定點,保證世大運與巨蛋脫鉤,世大運將不受遠雄威脅,不會發生趙藤雄指稱巨蛋不完工世大運會跳票的情形。
週遭建築爭議
捷運
大眾捷運法第45-3條規定捷運系統所有相關設施的兩側都有禁建、限建,距離必須超過50公尺,台灣高速鐵路和高雄捷運都採這標準。但遠雄大巨蛋卻預定往下挖22.6公尺,距離深度有16到18公尺的捷運板南線為12.7公尺距離(何者先蓋好?還有為什麼當初審核時沒有考慮這個問題?是縱向距離含是橫向距離?如果是橫向距離是否可減少容積來增加安全係數?)。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餘烈表示:「隧道沿線50公尺範圍內你想要挖地下室,一定要提出所謂的安全影響評估報告書,連高鐵局都不敢像捷運局這麼大膽,都委請第三公正單位去審查。」
餘烈2015年5月21日出面反對大巨蛋貿然停工,因大底若未完工,只遇到大雨或地震都會讓捷運變形、滲水,除非市府現在要求遠雄將地下5層樓,回填到3層樓,否則現在停工板南線更危險。餘烈表示北市府讓大巨蛋停工的同時,應該也要做出補救辦法,否則板南線會撐不住,應該要將大巨蛋跟商業大樓地下5層,回填到地下3層樓。
捷運局表示在2015年4月29日進行捷運板南線軌道巡查時,便發現有2至5公分的裂縫脫開,於是就在巨蛋工地和捷運周邊設置300多個監測器,由東工處、土建處及工管處監控,每2天都會至現場觀測。媒體報導大巨蛋工程影響到捷運板南線安全,甚至導致裂縫變大。台北市捷運局23日對此澄清指出,雖部分監控數值超出正常值,但仍在控制範圍之內,不會影響捷運安全,而即日起將定期對外公布鄰近大巨蛋捷運軌道的最新監測數據。
遠雄配合停工後,市府、遠雄和技師公會代表開會,達成共識。遠雄最快1個月把大底完成,但強調做完此部分後即會停工。餘烈表示若遠雄能配合在20天內趕完大底,期間又沒遇到大地震,捷運板南線應該還安全,但若遠雄不願做,他仍會呼籲不要搭板南線。
古蹟
針對大巨蛋工程對松菸古蹟造成毀損,遠雄報告認為松菸古蹟確實出現若干損害,但並非毀損,也沒有公安疑慮,已做44項改善作為,「就技術觀點,本公司已盡力」。6月台北市文化局代表會同遠雄代表及捷運局相關單位到場會勘,並沿臺北紅點設計博物館1樓外牆,逐步上2樓台北文化基金會辦公室了解龜裂情況。遠雄大巨蛋表示,灌漿工程先減壓,不論何種原因造成裂縫,遠雄一定修到好。對於大巨蛋施工造成松菸古蹟損害,北市文化局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67萬元,臺灣臺北地方法院2015年6月度開庭。遠雄聲稱工程沒問題,煙囪傾斜是因地震、豪雨等天災造成;文化局的律師表示,松菸全區都有毀損,市府已派員評估整體損壞狀況。
安全疏散問題
台北市環保局在2015年2月初曾針對大巨蛋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發現大巨蛋施工造成松菸古蹟及歷史建築部分沉陷量監測值達警戒值及行動值,基地周邊道路交通服務水準下降,當時便要求遠雄就古蹟及歷史建築維護、疏散計畫及緊急避難等事項,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及因應對策,更對遠雄開罰150萬元。並於同年4月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遠雄總經理湯佳峯等人出席,說明大巨蛋的環境影響調查報告及因應對策,會議歷時約3個多小時。在會中審查委員砲聲隆隆,委員范正成指出遠雄提供的報告數據有誤,認為做這麼大的計畫,不應出錯;委員劉益昌說,遠雄資料準備不齊,口頭報告不斷補充,「要寫進書面報告才算,不然今天講的都是廢話」;委員屠世亮則說,遠雄報告倉促交出,1500多頁要委員在一週內看完,他對此很不滿。
台北市政府2015年6月宣布,因遠雄大巨蛋逾期未完工,將「通知融資機構全力善後」。台北市環保局當日下午則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審查大巨蛋的散場管理和緊急避難,遠雄巨蛋總經理湯佳峰、建築師羅興華等人出席。在會中遠雄表示,遠雄疏散模擬比照國際,完全依法執行,並指北市府安檢小組電腦模擬數據失真,不合常理,應屬無效。遠雄建議北市府應循序修法,且要一體適用,不溯既往,且將安檢小組的意見回歸營建署辦理。而環評委員說,遠雄所做疏散評估並未說明面臨地震及停電狀況,究竟該如何因應。另大巨蛋周圍交通情況已改變,遠雄是否因應預期未來交通改變的疏散計畫。也有委員提到,市府及遠雄提的模擬並不清楚究竟哪種比較接近真實,建議應該在相同的基準來重新模擬。現場也有委員怒斥,大型運動場所疏散是嚴肅議題「開發商是草菅人命」遠雄及北市府做的模擬疏散還是太樂觀,未把災難心理學也考慮在內。最後遠雄補充說明,如果要提高安全性,還是必須要有統一數據或情境來模擬,究竟是採5萬人或14萬人,或步行是採每秒1.2公尺還是1.5公尺計算,或是跑到戶外或是地界。若以市府計算基準,全台北市沒有一個地方是安全,這根本就是不存在的狀況,遠雄與市府可重做模擬,但應有一致的情境標準。
衝擊和影響
北市議員秦慧珠表示,大巨蛋已經拖在那裏沒有解決,獎勵民間投資也遭汙名化,招商成績還頻頻慘跌,從前年郝市府任內的9506萬美元,到柯文哲竟然跌到1279萬美元,今年還預估只剩101萬美元。以台北市中山設計產業園區開發案為例,標案「無人投標宣告流標」後竟還給國產署,讓獎勵民間投資的績效根本是0。而柯市府還規劃許多投資案如內湖影視音產業園區、南港轉運站等,但因為市議會舊址已經流標4次,其他案件也沒有具體進展。其中市議會舊址設定地上權50年開發案權利金新台幣60億元,在前市長郝龍斌任內但任內2度招商都流標。柯文哲上市長任後,2015年權利金下修到32.28億元,但仍乏人問津;2016年3月再第四度招標,將權利金下修至26億元,又再次流標。
遠雄大巨蛋協力廠商自救會指出:「大巨蛋被柯市府以於法無據的『七項安全基準』勒令停工,迄今快11個月,下游包商無辜蒙受停工損失,估計高達70~80億元」(2016年4月16日為止)。巨蛋廠商自救會痛批台北市政府:「我們從無奈面對北市府的決策,積極提供後續復工的專業建議,可是後來漸漸發現,市府完全不在乎所謂的專業與法律,我們只是北市府打壓財團的政治工具,清算前朝政績的犧牲者」。自救會副會長陳瑞吉表示,北市府與遠雄巨蛋若要解約,最好盡快達成協議,並由市府出示「解約公文」,才能相信北市府和遠雄是認真的;協力廠商才能據以向發包廠商遠雄要求賠償工程款,否則大巨蛋合約仍存法律效力下,協力廠商無法據以向遠雄要求賠償。
大巨蛋的體檢報告
1. 大巨蛋安全體檢報告 臺北市政府大巨蛋安全體檢小組。(104.04.16 )
2. 緣起 • 臺北大巨蛋園區,北臨文創園區,南側為國父紀念館公園,其位於本市商業鬧區 間,交通、人潮本即繁雜,加上本園區包括附屬建築設施眾多,與日本七座巨蛋 周邊皆為開放空間大為不同,且臺北大巨蛋園區可容納十多萬人同時活動,以大 型公共建設而言,屬非常特殊案例。 • 本案雖依行政程序,通過內政部防火避難性能審查,亦取得建造執照,然開工以 來,包括工地安全、環保團體抗爭等爭議不斷,柯文哲市長上任後,以全體市民 生命財產安全之考量,於今年2月,責成林欽榮副市長,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組成 專案小組,對本大巨蛋園區予以安全體檢,作為相關政策之參考。 • 在經過13次體檢小組討論會議、2次邀請開發單位(遠雄公司)說明、1次現場會勘、 2次赴日研商、3次日方委員來台討論,電腦模擬從3/9至4/14共432小時作業時間, 提出本份報告。
3. 本案申請流程及安全體檢小組大事紀 3 時間 本案申請流程 2004.05 評選出「臺北巨蛋企業聯盟」為最優申請人(協力廠商: 劉培森建築師事務所、竹中工務店等) 2005.06 變更協力廠商為HOK公司 2005.09 宣布流標 2006.10 本府與「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簽約 2011.06 都審第310次委員會修正後通過 2011.06 內政部核定防火避難性能認可 (核定性能法規) 2011.06 都審核定 2011.06 核發建造執照 2012.01 內政部核定防火避難性能認可 (第一次變更設計核定 2012.02 環評核備 2012.03 都審第1次變更設計核定 2012.03 核發建造執照第1次變更設計 2013.01 第1次環境差異分析報告審核通過 2013.03 環評核備 2013.04 都審第2次變更設計核定 2013.05 核發建造執照第2次變更設計 2014.06 第2次環境差異分析報告審核通過 2014.08 建照第3次變更設計送審中(尚未核發) 2014.12 環保局同意備查開發單位變更部分建物樓地板面積、樓 高、樓層數、停車位配置 2015.01 防火避難性能認可通知書:送審中(第三次變更設計)(建 築中心104.1.9退件,通知補正) 2015.01 都審第3次變更設計核定 時間 安全體檢小組 02.28-03.01 第1次派員赴日研商 03.03 第1次小組會議(設計團隊第1次說明) 03.10 第2次小組會議 03.11 第3次小組會議(日籍委員參與) 03.13 第4次小組會議及大巨蛋現地勘查 (日籍委員參與) 03.20 第5次小組會議 03.27 第6次小組會議 03.28 第7次小組會議(日籍委員參與) 03.30 第8次小組會議(日籍委員參與) 04.02 第9次小組會議(設計團隊第2次說明) 04.07 第10次小組會議 04.08-04.10 第2次派員赴日研商 04.10 第11次小組會議 04.14 第12次小組會議 04.15 第13次小組會議(日籍委員參與) 向市長簡報 04.16 對外公布成果 電 腦 模 擬 作 業
4. 安全體檢小組成員介紹 4 召集人 林欽榮副市長 前營建署署長、臺南市副市長、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局長(主辦2009高雄世大運場館興建計劃)、 國家考試 建築師考試及格 委員 林洲民局長 現任台北市都市發展局長、美國資深執業建築師 委員 吳俊鴻局長 現任台北市政府消防局局長 委員 黃治峰處長 現任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副局長兼新工處長(土木技師) 委員 吉田克之 吉田安全設計研究室社長 日本1級建築師 早稻田大學工學博士(建築設計之避難行動預測相關研究) 日本 YSD研究室(東京) 代表 前竹中工務店株式會社設計本部防災部部長(退休) 日本東京、福岡、名古屋、札幌、大分等5個巨蛋防災避難設計師 1987-1992國家主要技術開發案「防災設計法」、「複合建築物安全性評價」委員 1986-1993日本建築中心建築防災計畫評定委員會委員 委員 濱田信義 濱田防災計畫研究室社長 日本1級建築師 日本建設省及消防等公家機構府方代表諮詢委員. 原服務於日建設計,長期專任負責防災設計(退休). 參與東京巨蛋設計。獲有日本建築学会賞,最佳作品-防災計畫 日本建築中心委員 1981-1991建築防災計畫評定委員會專門委員 委員 陳亮全 銘傳大學都市規劃與防災系客座教授 前國家防災中心主任 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退休教授 委員 陳柏森 陳柏森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 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委 委員 吳貫遠 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系教授兼總務長 台北市消防局火災預防及消防技術審議委員會委員 美國消防工程師學會(SFPE)會員 曾任內政部消防技術審議委員會委員 曾任警察大學電算中心主任、科學實驗中心主任
5. 安全體檢的基本觀點 1. 檢視目前已審核通過之內容及設計等相關資料,由於目前建築技術規則並無針對巨蛋設施等類此特殊性建築物特別規範(101大樓難道屬於非特殊性的建築物嗎?),而遠雄所提出對建築技術規則之排除條款,係以性能式審查替代部分建築技術規則條文規範。此性能審查雖經內政部核 予通過,但並未考量全區安全,及各種災害發生時對巨蛋園區人員、建築物之影 響。我們認為審查機制有其制度上之不足,就實務面而言,無法保證巨蛋使用後 之安全。 2. 有鑑於前項背景,本體檢小組僅以日後營運可能遭遇之各種風險情境,以園區整體性、確實達到保護市民與巨蛋園區使用者、建築物安全的觀點,對巨蛋園區再行綜合性的檢視,亦即為較嚴謹、較高標準、但合理的體檢作業。 3. 綜上,我們以對市民安全負責之態度,就性能審查相關定義查證、目前設計之缺 失及未來可能之風險等面向,作嚴謹審核,採科學與專業方法,以積極務實的態 度進行,並以符合世界上其他巨蛋設施應有之安全條件參考,提出本報告。
6. 安全體檢的基準:基於對市民安全負責之態度,檢視開發單位經內政部通過之性能審查及參酌國外文獻與標準,體檢小組以較嚴謹,務實之基準重新檢驗大巨蛋之設計。開發單位(遠雄公司)採用之基準體檢小組之基準:1.安全避難原則,以8分鐘內全員離開觀眾席達初步安全避難原則。本單位採用之安全避難原則,以15分鐘內全員避難至戶外為設計基準(日本所有巨蛋皆採納此一標準)。 2.以電腦模擬軟體EXODUS 之一般模式 (Default),單純行為、不考慮危害情境,進 行散場模擬 以電腦模擬軟體SimTread進行避難模擬檢視。3.模擬之人員步行速度以1.5m/s計算,模擬之人員步行速度以1.2m/s計算。4.模擬未擺設座椅,且關閉特定樓梯、出口(人員無法自由選擇出口)。模擬有擺設座椅,未關閉樓梯、出口。5.室內疏散空間(Concourse)與觀眾席間無防火牆分隔,以自動灑水設備提升防火性能。室內疏散空間(Concourse)應為合理之安全空間,開發單位之疏散空間與觀眾席並無防火區劃有安全疑慮,應有30分鐘以上耐燃性能之其他構造或設備。6.戶外疏散空間(reservoir areas)之面積計算無扣除植栽、樓梯踏步、救災水車等面積。消防車運作空間淨寬度以4.5公尺計算。戶外疏散空間面積計算應扣除植栽、樓梯踏步、消防車 動線等空間、救災水車等面積。消防車運作空間寬度以 8公尺計算。7.戶外疏散空間密度以4人/㎡計算。若疏散空間密度4人/㎡,則人之移動為零,不符實際情況。戶外疏散空間密度以可移動之3人/㎡為檢視基準。8.地下停車空間安全梯相隔最大距離達240公尺,最長步行距離達120公尺。地下停車空間安全梯之步行距離法規雖無規定,並非表示安全。本小組以達到安全條件為前提,地下停車空間參酌日本大阪巨蛋案例,地下停車空間步行距離最遠不超過60公尺。
7. 五大安檢關鍵問題一:建築量體過大導致災害風險劇增。建築面積:47,189 m²(建蔽率:46%),空地面積:55,396 m²;建築面積:55,909 m²(建蔽率:54.5%),空地面積:38,044 m²(較原方案減少17,352 m²)。2004年為原始規劃方案至2015年改為目前規劃方案。園區A、B、C、D與E共 5大棟建築物配置,由原本總建坪9.58萬坪,擴充至14.9萬坪,過量增加容積,導致台北文化體育園區,成為高災害潛勢與高災害風險之地區。下層觀眾席、下沉式廣場、上層觀眾席、球場內B3F、B2F與1F觀眾席出入口:1.2M,Concourse:3~8M;樓梯出入口:1.8M,觀眾席Concourse、梯間與戶外:1.2M x 9 = 10.8M;3~8M x 2 = 6~16M;1.8M x 2 = 3.6M。2F外野觀眾席動線寬度示意圖:動線由寬變窄且方向集中,造成人員滯留;球場內觀眾、下層觀眾席避難動線、室內、球場、梯間、地下、廣場、戶外、B3F、 B2F與1F避難動線所經空間示意圖:各層至戶外的路徑曲折,上下起伏,逃生不易。
8. 五大安檢關鍵問題二:商場與巨蛋共構造成安全危機。火災高溫會透過鋼構傳導,造成結構變形。此外B商場棟、C巨蛋棟與D防火牆設置曲折,地震時易造成破壞,導致火煙蔓延商場棟結構系統與巨蛋棟結構系統。
9. 五大安檢關鍵問題三:各棟地下停車場整體連通,災害易蔓延擴散。大巨蛋地下室災點:商場、旅館(?)與辦公室。巨蛋地下室規劃成一個巨型停車場,停放將機車3,800輛、汽車2226輛、裝卸車56輛、大客車60輛,且連通各棟,發生火災時將波及全區各棟。下沉式廣場:B3F與 B2F。火煙蔓延B2F平面圖、B3F平面圖與1F平面圖 :4人/㎡。下沉式廣場尚有頂蓋如下沉式廣場空間示意圖。
10. 五大安檢關鍵問題四:戶外空間無法容納所有逃生民眾,地下2樓及地下3樓下沉式廣場不安全,不可視為戶外疏散空間。戶外疏散面積:植栽樹穴、樓梯踏步6,000 m2、救災車動線、運作空間等面積12,000m2 =剩餘約20,000平方公尺 設計單位計算面積。本小組認定有效面積:戶外疏散面積約38,044平方公尺,以 4人/m2或3人/m2 為戶外疏散空間面積計算未扣無效之空間,無法容納142,096人(這個數據怎麼計算的?)整體疏散,逃生人潮將回堵到巨蛋裡面。以目前有效戶外疏散空間只能容納60,000人,容留人數只有6萬。
11. 五大安檢關鍵問題五:消防救災無法進行。原設計將142,096人疏散至基地內外,當災害發生時,消防車難以靠近救災。
12. 電腦模擬的設定與結果:Sim Tread是由早稻田大學及吉田博士共同研發而成,在2001-2010花費十年之後,每年都會進行升級,本次模擬使用2015年最新版本,並擁有東京都消防廳認可。電腦避難模擬主要為了瞭解避難情境的輔助工具,它是一種趨近於實際情境的技術方法。本體檢小組使用Sim Tread軟體,檢驗大巨蛋既存的設計現況,是否會產生滯留、節點。包括8分鐘、15分鐘及60分鐘的情境。本小組模擬條件設定:人員步行速度、1.2m/sec、靜止電扶梯不得為避難路徑(依日本標準,因電扶梯高低階與一般樓梯不同,最易發生踩踏意外) 、 模擬人員(不含行動不便人士)其避難行為以最近的出口作為逃生路徑的選擇與全區模擬人數「不含D、E棟(14,541人),總模擬人數127,555人」 等。為配合消防救災之需求,道路空間應予管制,不作為戶外疏散空間,同時檢視基 地腹地是否足夠容納全區人數(依日本模擬標準設定)。
13. 電腦模擬的設定與結果:世運主場館及日本各巨蛋避難時間:電腦模擬的設定:8分鐘與地下2層和地下3層、15分鐘與地下2層和地下3層及60分鐘與地下2層和地下3層。電腦模擬結果:8分鐘4F、2F、B2F與B3F尚有人員未能到達安全梯內,甚至4F、B3F尚有人員未能離開觀眾席、室內疏散空間及球場面;而各安全梯及地下廣場出入口,均呈現擁擠現象。15分鐘時,4F、B2F與B3F尚有人員未能到達安全梯或戶外梯,尤其以4F於樓梯口阻塞嚴重,B2F東北與西南地下廣場避難出口阻塞現象未紓解。最後60分鐘尚有部分人員塞於B2F地下廣場,尚未到達1樓戶外空地。
14. 消防作戰計畫:包含汽油火災成長速度、一般火災成長速度、救災動線、救災車輛、救災水線與指揮站等。進入B5F救災動線與進入防災中心動線1F平面圖。大巨蛋、地下室、旅館、辦公室與商場救災路線曲折過長,造成救災困難。
15. 總結事項一:由於目前建築技術規則對於大巨蛋或類似大型公共建築並無 特別技術規範,而開發單位對於設計上無法滿足建築技術規則之相關規定者,提出排除條款,並以性能審查替代。故本案雖經內政部審核通過,但並不能保證使用之安全。本小組認為此係法規不周全及審查制度不足所致。因此我們建議內政部宜就此次經驗,速從法規及制度面予以檢討,對於重大開發案除了防火性能審查外,性能審查制度及基準應以整體安全考量的思維,納入能防止意外威脅(如意外火災、縱火、爆炸及爆破撞擊、暴露於化學或生物物質(所以要準備142,096人的核生化防護用具嗎?擺放位置在哪裡?人員如何取得?)等,不同共構結構之連結以及人流對交通運輸、捷運與消防救災之影響等各面向,設立共同聯合審查機制,使我國之建築技術法規更為完備。
16. 總結事項二:本體育園區,大巨蛋為週遭之商場、影城、旅館、辦公大樓等附屬建物所包圍,而巨蛋之下方又設有容納2226部汽車、3800部機車、60部大巴士與56部裝卸車位停車場(B5層面積廣達1萬9千6百坪),造成防災避難極大困難,全世界巨蛋建築幾乎沒有此種案例。究其原因,係前市府議約給予開發單位大量之附屬建築係主要因素。經查開發單位都審報告書(5- 2-1-A)內容,文化體育園區(包括文化園區及本體育園區)之容積率規定為240%,而文化園區開發容積率為113.96%,本體育園區為284.94%,可見本體育園區建築之高密度;另 若比對開發單位之最初提案總樓地板面積316,800 m2(9.58萬坪),爾後遽增為492,764.91 m2(14.9萬坪),亦可佐證過高之建築容積對本案之影響。因此本小組建議主政機關對此類大型公共建設之促參案在促成民間與政府合作雙贏之際, 亦宜審慎就其對都市空間及交通與防災等之衝擊予以嚴謹檢討。
17. 總結事項三:本小組在審查本案之過程,開發單位對相關資料之提供及問題回覆動作遲緩,且有前後報告內容不一之情況。而在本報告即將完成之際,開發單位提供予媒體之資訊既片面亦不完整,易造成市民錯誤解讀。在在均顯示開發單位對本案之避重就輕,便宜行事之心態。在民間與政府合作建設公共工程之政策下,企業雀屏中選,應為極大之榮譽;而其亦應了解其所作為對都市空間及市民生活有極大影響。因此本小組除對開發單位之態度深表遺憾外,亦呼籲企業投資公共建設,在獲取其應得之利益時,亦應善盡應有之社會責任,以昭信大眾。
18. 替選方案:影城棟;方案一、總建築面積:46,022m² (建蔽率:44.8%) 總容留人數:88,638人,空地面積:47,931m²。方案二、總建築面積:19,883 m²(建蔽率:19.3%)總容留人數:78,927人,空地面積:82,102m² (留存各棟建物應以公共使用為主,例如:文化展演/青創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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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陳煌銘表示,大巨蛋停工的的負面衝擊已明顯浮現,今年前5月台北市標案只有3,600萬元,只有高雄市同期43億3,400萬元的「零頭」,去年度台北市促參大案全面「掛蛋」,而BOT權利金收入也只有18.7億元,僅2014年482億元的3%,顯示台北市建設已因此陷入停滯,更無法帶動產業發展。
目前大巨蛋問題,最重要是如何積極解決,中央政府不應再隔岸觀火,應該積極跳出來協調爭議,否則一旦淪為「廢蛋」,衝擊效應勢必更慘重。現在大巨蛋已被市府停工12個月,合約爭議的處理,不論是走仲裁或訴訟都緩不濟急,中央應考慮即時介入「調處」。
李伸一指出,柯市長就任以來捨棄正常協商管道,以大巨蛋安全作幌子,輕率勒令大巨蛋全面停工,除衍生嚴重的安全問題外,也造成國家經濟、就業、國際形象的損失,這些都是難以彌補和平復的代價。
謝哲勝表示,大巨蛋案是典型的政府風險,是因為政府輪替造成的。大巨蛋若非經具有專業性、獨立性的學者專家組成委員會確認興建工程有變更的必要,市府就應撤銷停工處分,讓大巨蛋復工;即使有爭議也是由司法或仲裁機構解決,市府不宜片面決定,以免將來負巨額賠償責任。
【NOWnews 】 2015.03.04日
記者呂翰亭/綜合報導
台北大巨蛋爭議不斷,護樹團體對台北市政府與遠雄提出行政訴訟,意圖撤銷建照,沒想到才一開庭,市政府就以正在進行巨蛋安全總體檢為由,向法官申請暫停審理訴訟程序,等3月底安全檢查報告結果出爐再進一步呈報。北市府與遠雄在大巨蛋案中反目成仇,就是大巨蛋安檢問題。
究竟這顆蛋安全不安全,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提出5大問題,等著趙藤雄給答案。今整理柯文哲4項質疑和遠雄回應的懶人包,一探大巨蛋的真相。
Q1:沒有實質審查,郝市府為大巨蛋解套?
柯市府說法: 市府團隊在2月17日晨會中討論大巨蛋案後續處理方案,因市府已組成「大巨蛋體檢專案小組」檢視全案,會中認為應該檢視遠雄當年提出的「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書」和安全疏散計畫書,以了解遠雄提出逃生避難方案,與會人員隨即向核發大巨蛋案建照的建管處索取,沒想到,建管處遍尋不著,竟然回覆市長室,「沒有這份資料,找不到」,氣得與會的副市長林欽榮忍不住大罵,「太離譜了!」要求建管處一定要找到相關檔案資料,同時柯文哲亦指示幕僚直接打電話請遠雄集團副總蔡宗易提供,沒想到,遠雄1小時內就將足足有70公分厚度的計畫書送達市府。
遠雄說法: 事實上這「70公分厚度」的計畫書是申請建照必備的資料,遠雄早就給了市政府,且審查也並非遠雄自行委託之顧問單位自行審查,而是依法由內政府指定之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評定,遠雄之所以能夠在1小時內提供70公分後的計畫書,就是因為已經交給台北市政府建管單位,而非完全沒有提交資料。
Q2:5次審查,4次葉世文主持,想起來「毛毛的」?
柯市府說法: 柯文哲出席北市府「維護公共安全督導會報」,會前受訪時表示,這個月的重要工作就是大巨蛋重新體檢。他會想要重做體檢,是因為大巨蛋3年來的5次審查,除了第一次預備會議,後面4次審查時的營建署長是葉世文。柯文哲說,「我一看就覺得毛毛的,跟他們講說還是拿出來再看一遍,再研究一遍」。
遠雄說法: 建築需求跟防火需求常常互相違背,因此,內政部才會要求第三方公正單位負責評定。根據台北市體育局於2月25日上網公告的台北大巨蛋安全逃生評定書,在報告封面就可以看到,這是由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負責評定,起造單位為遠雄、設計單位為瀚亞建築師事務所、計畫書撰寫單位為巨江防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遠雄表示,防災規劃非開發商之專業,因此,無論規劃、設計、評定、審查,皆有其專業分工的專責人員,絕非遠雄自說自話,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評定書現已上網公告,歡迎公平參與,一起檢視。
Q3:巨蛋園區滿載11萬人,廣場面積不及?逃生不及?
柯市府說法: 柯文哲說,因為大巨蛋可以容納4萬人,旁邊的場館也可以容納2萬人,但如果全部裝到滿會高達11萬人,他下班後特地在忠孝東路和光復南路口看交通情況,他說,每天下午5到7點幾乎是打結的狀態,現在都已經擠成這樣,再增加那麼多人下去,這個交通及安全問題真的要思考一下。
遠雄說法: 即便是101大樓,在滿載的情況下發生災難,101廣場上也不可能能夠完整佔滿疏散的人潮,因為在防災規劃中,人潮將朝安全的地點移動,在防災規劃中,要如何讓人潮離開才是重點,而非讓人擠在一個空地中。因此,大巨蛋園區的防火避難計畫也以下3點基本原則。
(1) 分棟獨立區劃:本案為大型BOT開發案,於基地內規劃設置為體育館、商場、文化城(影城)、旅館及辦公大樓等五種主要用途使用,規劃設計時即以防火避難安全設定為主要考量,以各棟均可各自滿足防火避難設施、防火避難性能安全驗證及消防安全設備為基本原則。(2) 消防資訊整合傳遞:顧及各棟建築物之防災資訊傳遞及管理,於防災中心規劃上區分為主、副防災中心,分別負責各棟建築物之災害監視,會整各監控單位之情報。(3) 起火棟建築物與非起火棟建築物採分棟疏散規劃。
此外,避難檢討係以一棟一處火源的合理情境進行檢核,本案已進行分棟防災檢討,不會有各棟同時逃生的情況;且本案各棟逃生口已分散,依避難原則,逃難人員將會迅速離開火場,不會在火場周圍逗留,以本案周邊條件來說,可迅速疏散至文化園區及國父紀念館廣場,不會有廣場面積不足的情況。
Q4:逃生時間8分鐘變15分鐘,人數從11萬變2萬?
柯市府說法: 依據評定書內「體育館之防火避難特徵」一項,有效的避難計畫應滿足8分鐘內離開觀眾席的原則,但據交通局實際估算,仍需花將近1倍的時間,也就是15分鐘,才能疏散大巨蛋滿場4萬多人,若再加上周邊商場、影城、旅館的6萬人次,11萬人次的疏散勢必得花更多時間。知情人士認為,疏散情形顯然不能滿足8分鐘疏散全場的必要條件,那當時這份計畫如何通過審核?
遠雄說法: 自計畫提出後,8分鐘離開觀眾席原則至始至終都沒有改變過,大巨蛋逃生計畫依據英國「Guide to Safety at Sports Grounds」,以在綜合考慮緊急條件下,人員的運動特徵及心理承受能力狀況,以觀眾席每個出口的控制疏散時間,應不超過8分鐘的基本原則,無論哪一個逃生出口,都符合8分鐘內離開觀眾席,到達逃生平台的標準。在此前提下,大巨蛋後續逃生規劃,才由逃生平台將人員疏散至安全地區,從最早規劃之2萬人,一直到最後的11萬人全園區疏散,皆通過安全標準。以下分別就4萬人、6萬人、11萬人之逃生分別說明。
(1) 4萬人 本案進行煙控模擬時,採用球場滿場4萬人,加上地下附屬設施為基礎進行驗證,人數為45,410人,驗證結果人員開始避難到疏散,完成約15分鐘。
(2) 6萬人 若再增加球場層15,000人進行驗證,人數為60,410人,驗證結果人員開始避難到疏散,完成約24分鐘。 (3) 11萬人 有關坊間質疑本案疏散11萬人一事,依內政部核可本案第一次設計變更認可通知書第四頁附表5,商場、文化城與體育館之法定最大容留人數為110,868人,也就是即便達到該容留人數最大值也是安全的。
【記者呂翰亭/綜合報導 懶人包/大巨蛋招標與合約真相 】2015.05.15
台北大巨蛋體檢出爐,台北市政府認定安檢有問題,要求遠雄拆商場或拆蛋,台北市長柯文哲更表示,不排除和遠雄解約接管大巨蛋。此話一出,大巨蛋合約內容再度成為外界關注焦點,從招標程序、面積到權利金,一項一項被放大檢視,今整理台北市政府針對招標與合約的5大問題,與遠雄回應懶人包,一探大巨蛋真相。
Q1:大巨蛋建築量體暴增嗎?
台北市府:根據大巨蛋體檢結果,發現大巨蛋園區A,B,C,D,E 5大棟建築物配置,由原本總建坪9.58萬坪,擴充至14.9萬坪,過量增加容積,導致台北文化體育園區,成為高災害潛勢與高災害風險之地區。
遠雄:依招標計畫與實際興建狀況對比說明。
招標計畫中載明,大巨蛋的允建面積事35,000坪,設計後為35,005坪,加上其他商場等附屬設施,總容積的允建面積為96,000坪。實際興建後,經環評審查後被減為86629坪,已被郝市府一刀砍了9,000多坪,在總樓地板面積部分,為容積面積加免計容積,而依照建築技術規則162條,免計容積即為梯廳、機電設施、地下停車場空間等,至於大巨蛋園區免計容積(含梯廳、機電設施、地下停車場)共有69,195坪,因此目前所設計的總樓地板面積為149,061坪,但實際容積仍只有86,629坪,低於允建容積的96,000坪,並沒有擴建的問題,市府和外界對樓地板面積認知明顯有誤。
Q2. 前市長馬英九與趙藤雄董事長曾密約?
台北市府:廉政會委員調閱北市府召開甄審委員會例次會議紀錄、錄音檔及影像檔發現,由當時市長馬英九指派擔任大巨蛋案甄審委員會召集人的北市府財政局長李述德,在2004年9月23日召開第3次甄審會,逐條審查合約草案時語出驚人地說,在甄審委員會就雙方合約內容逐條審查前,當時任台北市長馬英九和在9月20日已和遠雄董事長趙藤雄會面溝通。廉政會認為,大巨蛋案標準的甄審作業程序,應該是由議約小組提出,到甄審委員會由委員們一起討論確定,再上呈教育局等相關局處,最後才由市長核定,應是一套由下而上、層層上簽的程序,但從調查資料顯示,整個大巨蛋案反其道而行,竟然是由市長「拍板定案」後再指示下屬執行,甄審委員會形同程序備查,已經把所有的甄審程序都架空了。
遠雄:遠雄依台北市政府招標須知進行投標,根據BOT精神,雙方依照行政程序法進行,北市府與遠雄簽約後,雙方是對等的夥伴關係,皆依法依約來推動共同事務,趙董事長和馬前市長亦是按合約精神議約,無密會,均公開行程。
Q3. 大巨蛋BOT案權利金為零?
台北市府:2004年9月1日大巨蛋議約會議錄音檔中,遠雄代表說:「如果我們有稅後盈餘,願意提撥千分之一給甲方(北市府)」;會議主席李述德回應「千分之一給人家比較不好的聯想,乾脆一個數據,營業額的百分之多少。」最後雙方沒共識。但依同年九月二十三日第三階段第三次議約會議錄音檔,李述德談及權利金說:「這是重大議題,特別由遠雄董事長跟市長親自見面,做一些溝通之後,大家有共識」,「府裡的高層認為乾脆這個部分就不提……,這個表就寫『無權利金』」最後,馬市府未對遠雄收權利金。
遠雄:遠雄在2004年4月3日投標,當時契約裡規定的權利金是0~千分之一。遠雄於2004年5月17日得到申請資格進入議約,一直到同年9月中議約才談妥。在議約期間內,雙方代表和律師都在場,敲定任何內容,過程都全部透明。後來,當時的馬市長希望遠雄針對此案提供的權利金是否可以多一點?但是遠雄在所有相關投標跟計畫書裡都寫著權利金0,討論結果決定權利金還是維持在零,不過把回饋機制提高,於是契約裡面,權利金維持在零,回饋則提高到約千分之二,比原先的千分之一要多,這是與馬市府團隊談妥後定案。
Q4:大巨蛋簽約後真的還有議約嗎?
台北市府:市長柯文哲批評大巨蛋的疏散問題,「厝就蓋下去了,要疏散到哪裡?」還說,逃生的路都少掉了,但原始設計並無此問題,「(會變這樣)就是貪心」!對於北市府和遠雄議約的各項疑點,柯文哲不解地說,為何到後來變這樣子?如果簽約後還可再議約,「大家就一起招招來(台語發音)簽約」。他反問,遠雄和北市府簽約的時候,怎麼知道可以改約?這個就有問題。
遠雄:從2003年台北市府確認大巨蛋BOT合約草案,2004年遠雄得標,到2006年10月3日台北市府與遠雄簽訂合約,BOT議約程序是針對市府招標提出的草約進行議約,經雙方組成議約團隊(含律師)經過數個月的討論,達成共識後再經甄審委員通過,才進行簽約,且簽約後迄今,契約內容並沒有變更過。
Q5:大巨蛋真的有安全問題嗎?
台北市府:根據大巨蛋體檢報告,問題包括建築量體過大,導致災害風險遽增﹔商場與巨蛋共構,造成安全危機﹔各棟地下停車場整體連通,災害易蔓延擴散﹔戶外空間無法容納所有逃生民眾﹔以及逃生人群阻塞,消防救災無法進行,臺北市副市長林欽榮表示,此性能審查雖然經內政部營建署之通過,並不代表它是法令許可的通過就足以驗證。
遠雄:大巨蛋經由國家最高主管單位-內政部營建署指定之評定機構—台灣建築中心,邀集內政部認可具有該領域專長之專家學者組成評定專案小組,並採用國際公認及本部認可之驗證工具,評定機構經三年半,共5次會議審查,並多次修正,最後才由內政部於100年6月完成行政認可後核發通知書,遠雄再據以向臺北市政府申請建造執照,因此大巨蛋安全逃生是由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負責評定,起造單位為遠雄、設計單位為瀚亞建築師事務所、計畫書撰寫單位為巨江防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遠雄表示,防災規劃非開發商之專業,無論規劃、設計、評定、審查,皆有其專業分工的專責人員,絕非遠雄自說自話,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評定書現已上網公告,歡迎公平參與,一起檢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