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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虛擬愛情公寓 爆真實性侵
作者: 程程 日期: 2007.09.22  天氣:  心情:
轉貼自這裡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920/78/kwwm.html

〔記者林明宏南投報導〕
號稱會員人數超過百萬人的網路「愛情公寓」爆發真實性侵害案,受害女子從未滿16歲至準博士生都有,南投縣警局刑警大隊估計受害女子至少6人,嫌犯王維揚經台中地檢署訊後,依妨害風化、準略誘及姦淫幼女等罪嫌向法院聲押獲准。

一日百句「我愛妳」

警方調查,僅軍中隨營補習學校高中畢業男子王維揚(26歲、高雄市人),在網路「愛情公寓」中,化名為Carlus,自詡為搖滾樂手,撰寫日誌,由於王嫌長相斯文且舌粲蓮花,擅長以溫柔語調和寂寞女子聊天,使少女對他不僅崇拜,進而交往後以身相許,王嫌趁機拍攝女友裸身或性愛照片存檔,更藉此讓雙方互證此心不渝。

被害女子告訴警方,Carlus曾在一天內向她說近百句「我愛妳」、「嗯嘛」(「親吻」意思),溫柔的攻勢,真的讓她解除心防不自覺墜入情網,那知是罪惡的開始。

警方指出,若女方提出分手,王嫌即以散布私密照片為由,加以要脅,並要求「最後一次性愛」,倘有不從,便以電子郵件傳送女友私密照片,揚言不惜公開,以及撥打電話恐嚇女友家人、騷擾其工作或就學機構同事。

一名未滿16歲少女和20餘歲的準博士生,因不勝連續恐嚇,日前分別向台中地檢署提出告訴,檢方指揮南投縣刑警大隊、南投縣調查站共同偵辦。

受害人有準博士生

警方從網路追查發現,王嫌在網路上人氣相當高,單單網友送的虛擬花束超過千朵,且有20餘名女生曾和他在虛擬「愛情公寓」裡同居,而王嫌與未滿16歲少女交往期間,不僅誘使少女打包離家,更編織各種理由,將少女帶往汽車旅館遂行其獸慾。

由於王嫌告知被害女子,任職於網路簽賭公司,從事地下期貨交易,其老闆為「台中地區最大尾黑道份子」、「持有槍彈」等等。南投警方19日清晨偵辦該案時,槓上開花,在台中市西屯路、永興街等2處據點,當場共查扣電腦主機22部、電腦螢幕50台、網路集線器5個、電腦側錄器1台等物,並逮捕王嫌和其他5人,除王嫌收押外,另5人依期貨交易法移送地檢署後交保。

南投縣警局長林一民指出,王嫌所處的期貨交易站僅做操盤,目前正擴大追查下單的處所與上游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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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似乎很容易被語言欺騙,即使對方一無是處
尤其在這裡,這樣的交友網站,十來歲的小女孩整天的日記也不是情就是愛,好像這就是青春
像新聞裡頭那個男的,被判刑的機率大概不高,而且被害者以後可能只能永遠活在陰霾底下
千萬不要跟任何人拍下親密裸照,因為你永遠不知道對方什麼時候會背叛你(妳)
(很多事情的背後並不如表面的單純,只是你不懂得發現,而不是不存在)

這則新聞就更誇張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920/4/kx53.html
"小費不給算強姦 援交賴帳 少女告白嫖男性侵"
援交變成光明正大的事情,甚至還把援交被騙經過告知男友,並在男友陪同下向警報案
(這個男的挺可憐的,比戴綠帽還不如啊...)
老實說,我很瞧不起這種女生,不管什麼理由
婚前性行為好歹是你情我願,願打願挨(即使聖經裡頭禁止,我倒不認為有多少教徒真的有照做)
自己保護好自己,彼此和樂融融也沒啥不好
但是援交,濫交,出賣身體...之類的行為,我就很難用形容詞來形容
缺錢而出賣肉體的理由,用在一些很難找到工作的老公娼還說的過,好手好腳的人...?
說穿了,是真的沒有其他辦法,還是不想吃苦,只想輕鬆賺
〔公寓裡頭不乏有這種人,不過只要不扯到我,我也不會說什麼...〕

講到聖經,這還真是本矛盾到不行的書(而且可能是全球賣的最好的暢銷書)
我讀過,還被一些狂熱份子半強迫的講一大堆經文給我聽
不過我發現,某些矛盾的部份都會被刻意跳過(這也是我覺得很矛盾的地方)
既是真理,不是應該講清楚神要表達的是什麼
雖然我不是反基督份子,不過有個香港網站是很值得去看看的
”令人戰慄的聖經” http://truthbible.net/
什麼是真理,應該是自己找到的,而不是人家說你就信

宗教只要扯到迷信,狂熱就變的很不理智,真的
其實有很多好的教徒,有很多好的出家人,用他們的微薄之力幫助人
只是...不知道怎麼形容...很矛盾就是了
拋開宗教來看,
聖經是你學英文很好的工具,小小一本很好帶(裡頭也經常出現常用的基本詞彙,句型)
禪宗的經典則是最有文學性,就好像在讀莊子一般,文中有意境,而且每次看的感覺也大不相同
要學一些很奇怪的字就去看佛經吧,真的很多都看不懂(連字看不懂,自然也不知道在講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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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09-22 12:51
她, 47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9-22 14:16]:

是啊,尤其是小女生(雖然年紀大的也會被騙)
每一次的模式都差不多,但就是有人會被騙,而且每次都很多
假如真是一個事業有成就,還有帥氣臉蛋的人
其實根本犯不著到交友網站上"找對象"
光是媒人就搶著介紹了,還要靠自己花言巧語...(事實上就是如此,這個社會的階級歧視還存在的)
懂得衡量"自己"跟"對方"的level反而很重要
[每次受害者一定不乏1x歲的女學生,那種自己想獨立,實際上一點都不成熟的心態,最是好騙不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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