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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夢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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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抱不平】藝人交朋友有錯??
作者:
°★ 夢欣£〃
日期: 2009.05.17 天氣:
心情:
最近羅志祥的緋聞傳的沸沸揚揚
說真的我很替他感到不平
拜託~
藝人也是人
他們也要交朋友好不好??
就算真的有什麼的舉動
只是脫脫衣服
又何妨??
他是男生ㄟ~
游個泳不也是脫衣服嗎?
而且他又不是露出不雅部位
難道這樣也錯??
搞不懂ㄟ
到底錯在哪?
為啥要這樣大肆宣傳??
那女的也真是的
我看他分明是眼紅
只想要讓羅志祥站不起來吧?
但是就像羅志祥自己說的:
" 我是打不死的蟑螂 "
相信他能度過這個無聊新聞
媒體要報
就去報一些有營養的好不好??
一直著重於藝人的私生活
這真的很重要嗎??
他們也是人
跟我們一樣
他們要有朋友
有自己安閒的生活
拜託~
沒事別去吵他們好不好??
真的很無聊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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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5-17 16:57
他, 37歲,高雄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09-05-18 18:04]:
哈哈~
我是沒想那麼多啦~
不過你說的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