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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給在線上野蠻的妳+千面人
作者:
小窺
日期: 2005.05.26 天氣:
心情:
今天
妳在線上
叮咚了我
表示妳要換手機號碼了
舊的有時候還會有
我回答隨便
後來妳又要我轉達妳的好朋友(我的同事)
我也回答隨便、再說
我表示我要弄東西
就沒回應
再重新跟妳要妳的號碼
妳卻說不給我
我也回答
隨便妳
反正我也不想要
妳自已去跟她說新的號碼
妳卻說我的態度很差
可笑
我回答
這樣就態度差嗎
比起妳之前所對待我的
這只是一小小小小的部份
這樣就態度差了
哪麼
妳之前的所做所為
就是好的嗎
我也回了妳
要妳自已改自已的脾氣及個性
沒有人會容忍妳多久的
也跟妳說妳以前就是這樣子的
現在換我對待妳這樣子
妳覺得不舒服了是吧
哪妳有沒有想過
我呢
就好過嗎
以前容忍妳
以為我能改變妳
我錯了
妳還是老樣子不改
還是一樣無故自我
算了
反正分手很久了
妳再怎樣也不甘我的事
好自為之吧
今天
妳惹得我滿不開心的
千面人終於落網了
以前他有犯銀行搶案,被判入坐獄,現已又犯下毒案,
該死的千面人,害死了人,你的良心在哪裡,哪一個被毒下而死的人,還真是有夠倒楣的,另外也應該康復出獄了,接下來我就等著看這個死該的人渣,會被判什麼罪,媽的………………
警方26日逮捕涉及蠻牛飲料遭下毒案王姓嫌犯,因誤喝毒飲料而中毒受傷的李峰銘與趙世芳都表示,會對下毒者提出告訴並索賠。
依據現行法律,如果確定是王嫌所為,這種「千面人犯罪」除可依刑法不確定殺人故意追訴刑責,包括業者、受害民眾則可依受害程度以民法規定訴請損害賠償。
誤喝有毒蠻牛飲料而中毒的李峰銘與趙世芳,經台中榮總全力醫治後,身體狀況已見好轉,並在26日出院回家休養,其中,趙世芳晚間出現咳血狀況,再度回榮民總醫院醫治。
李峰銘則表示,一定會對下毒者提出控告,並且為已經死亡的周乙桂一併告訴,並希望司法能夠予以判處重刑。
法界人士表示,凡對他人公開陳列、販賣飲食物品或其他物品滲入、添加或塗抹毒物或其他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者,根據刑法規定將可判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未遂犯也必須處罰。
千面人犯罪手法最嚴重之處,在於有可能造成誤食民眾死亡,構成不確定的殺人故意,情節嚴重時甚至可以殺人罪處理。
民事責任方面,依民法規定,凡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包括受害業者及受害民眾都可向法院對加害人訴請損害賠償;至於賠償金額則須視業者規模、商譽及民眾受害程度決定,並沒有一定損害賠償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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