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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跟會
作者: 程程 日期: 2007.10.22  天氣:  心情:
(我其實很不喜歡寫講人隱私的事情,更討厭會把人的名字寫出來的日記
不過我覺得這件事真的有必要講,這是大家不注意都可能遇到的事情
為了確保隱私,希望知道我家老爸在哪工作的可別寫在日記回應裡啊,拜託了)

最近好像從新聞看到好幾起會頭捲款跑路的事件
沒有發現在自己身邊,通常都不會特別有感觸
不過老爸之前待的地方,前幾個禮拜也有人倒會2000多萬
(不過新聞沒報,因為是公家機關...聽說現在還不敢往上報 = =,要選舉了啊)
還好老爸沒待在那,不過他大概也不會想跟會就是了

真的很恐怖,一倒就是2000多萬,會頭是裡頭的女職員
因為都是十幾年以上的老同事,聽到跟會都會認為只是一時籌不出錢
畢竟她老公的職業是需要大筆資金流動,所以也不以為意
公務人員,而且每天都在一起吃飯聊天,也不怕要不到錢
沒想到其實她一次開了好幾個會,而且沒標到的時候還去跟標到的人借
累積起來2000多萬的會款,一夕之間人就不見了
受害者一堆,還有單親媽媽,真的很可憐
(約僱人員一個月1萬多塊的薪水,一下子就被騙了好幾個月去)
他的老公跑來幫她辦離職,要領走屬於他老婆的勞退100多萬
一堆人要他簽本票,他也簽了(等辦好手續,他拍拍屁股就走,等錢匯進去,本票保證要跳票的)
其實應該申請假扣押才對,可是我們又是局外人,實在不能也不方便多說話
可是很怕有同事會想不開跑去自殺(唉啊啊,有人被倒了幾百萬啊)
那個單親媽媽其實很可憐,生活都很苦了,想跟會賺點家用都...

2000多萬可以買好幾間房子租給學生,整天當包租公
老爸說2000多萬,他要工作20,30幾年不吃不喝,更不要說要養兒子女兒了
人家花幾個月加上賠上同事間的感情就到手
法律條文上頭寫的,字字鏗鏘有力,但換到現實上就是辦不到
事實上,因為倒會,同事間感情都瓦解了,大家之間不信任(奢望她老公賠的話...真的很天真)
聽老爸講還會常常吵架...倒會真的害人不淺

<民法第七百零九條之七>
會員應於每期標會後三日內交付會款。
會首應於前項期限內,代得標會員收取會款,連同自己之會款,於期滿之翌日前交付得標會員。逾期未收取之會款,會首應代為給付。
會首依前項規定收取會款,在未交付得標會員前,對其喪失、毀損,應負責任。但因可歸責於得標會員之事由致喪失、毀損者,不在此限。
會首依第二項規定代為給付後,得請求未給付之會員附加利息償還之。
<民法第七百零九條之九>
因會首破產、逃匿或有其他事由致合會不能繼續進行時,會首及已得標會員應給付之各期會款,應於每屆標會期日平均交付於未得標之會員。但另有約定者,依其約定。
會首就已得標會員依前項規定應給付之各期會款,負連帶責任。
會首或已得標會員依第一項規定應平均交付於未得標會員之會款遲延給付,其遲付之數額已達兩期之總額時,該未得標會員得請求其給付全部會款。
第一項情形,得由未得標之會員共同推選一人或數人處理相關事宜。

真的只能說人心不古,最好的朋友可能處心積慮要把你的錢變成他的
網路上一堆跟會注意事項,其實仔細想想...根本都不可靠
找可靠的會首?
什麼是可靠...看臉?看交情?十幾年的同事可不可靠?
看會首的財務及信用之狀況是否穩固?
財務狀況跟信用狀況一般人看的到嗎...想到銀行去調閱也是不可能的吧
其他一堆什麼填寫表格要清楚之類的屁話,真的是不食人間煙火的律師們才會寫的吧
不過多看看還是聊勝於無,最好還是少跟
定存利率再低,至少銀行不會倒你會,不然拿去買基金,風險不一定比較大
跟會沒倒賺到一點點利息,倒了你就血本無歸

被倒會了該怎麼辦? http://dep-ethics.hccg.gov.tw/web66/_file/1950/upload/selfpage/2241107.html
向倒會說「不」 http://www.sunny.org.tw/fin/teach/teach25.htm
會首倒會,會員可自力救濟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6885&ctNode=96&mp=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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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10-23 14:38
她, 0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0-25 01:24]:

壞人活的久,但是晚年通常悽涼...(希望是...雖然也有不是的)

 
時間:2007-10-23 10:12
她, 36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0-23 12:00]:

ㄜ...媒體應該是不知道,不是不報導
就是怕被媒體知道,所以現在連往上報給政府高層都不敢(或許打算息事寧人吧,誰知...)
再加上現在的主管可是高層派來年底立委選舉幫助動員的心腹
(我對政府都濫用行政資源感到不屑,國民黨執政這樣搞,號稱"改革"的民進黨也這樣搞,兩個一樣濫的黨實在沒資格互罵)
都還沒幫到忙,怎麼可能會把麻煩往上報,不就擺明以後不想升官
官場,很多事情不是表面上那麼簡單的,知道的人也不敢講
加上選舉到了,什麼都會被放大,然後就失焦,
可以討論的事情炒到最後又變成對立
台灣人其實挺可憐的,都受高等教育卻被政治人物耍著玩(高等愚民教育 = =)

 
時間:2007-10-22 16:09
她, 36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0-22 16:44]:

騙人的真的很惡劣,錢捲了就離開,實在很要不得
不過她老公居然連那100多萬都想拿了再走,只能說他們夫妻吃乾抹淨,吃像難看
說會拿那100多萬來陪給這些同事們,簡直就是天方夜譚啊
等手續辦好,錢直接匯入銀行戶頭,到時找的到人才真的很奇怪咧

現在這個年頭,還是別跟會的好,風險這麼大的投資,乾脆拿去炒期貨賺更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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