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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別疑為這年頭還是惡婆婆當道
作者: 小雯子不織布工坊 日期: 2009.02.20  天氣:  心情:

侵門踏戶毆媳 東石婆婆判刑


更新日期:2009/02/20 04:09



〔記者吳世聰/嘉市報導〕嘉義市龔姓婆婆「侵門踏戶」毆媳案,衍生村民3度包圍警局分駐所風波,龔姓婆婆被依誹謗及傷害等罪嫌起訴,昨天下午法院判決兩項罪名都成立,合併執行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對此判決,雙方都不表示意見。



當初引爆3度圍警所



法院調查,48歲的龔姓婦人與被害人吳姓少婦是婆媳關係,平時感情不睦,去年3月23日下午,龔婦前往吳婦位於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的娘家,向吳婦家人表示,吳在結婚第2天就偷錢及金子拿回娘家。



4月4日下午,龔婦與兒子、丈夫及親友等4人(所涉傷害罪嫌為不起訴處分),前往吳婦娘家協議離婚事宜,龔婦因心生不滿,涉嫌徒手毆打吳婦倒地,致吳婦頭皮、臉部及胸部挫傷及胸骨閉鎖性骨折等。



案經吳婦訴請警方偵辦,龔婦否認有誹謗及傷害犯行,但檢方經查不予採信,依誹謗及傷害罪嫌起訴。



如今各自低調療傷



嘉義地方法院昨天下午宣判,法官認為,龔婦觸犯誹謗及傷害罪,但考量她僅國小畢業、但素行良好,因雙方家庭失和才毆打告訴人,法院審理時均坦承犯行。因此法官判處龔婦所犯誹謗罪有期徒刑2個月,所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5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



對此判決,吳姓少婦透過律師表示,接到判決書後,再研究是否上訴;龔婦兒子說,母親外出散心,聯絡不上,無法代為表示意見,而記者打龔婦的手機,先是無人接聽,接著即收不到訊號,無法了解其看法。


但我對以上的判刑不服吶!因為什麼叫做那個龔婦只有國小畢業、素行良好

國小畢業就不算傷人嗎?素行良好!屁呀!是多好呀!她有這種行為看起來就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

告訴大家有這件事情是別再讓惡婆婆欺壓我們小媳婦了

之前我剛離婚時我婆婆還帶四、五個人去我家,跟我們討回當初的聘金跟訂婚的壓桌錢吶

當時我跟我爸全剛好不在家,好死不死就只有我媽一個人在家

我媽也氣個半死,卻一張嘴吵不過那麼多張嘴

又加上我媽很氣的指責他們說:你兒子動手打人就是不對,而且不止一次。

但他們的回答卻是:誰叫你女兒太會說話,讓我兒子來不及說話就用打的。

就因這樣子,我媽更氣他們,覺得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的,怎差那麼多。

所以唷~

惡婆婆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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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2-21 19:21
她, 47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2-21 20:11]:

沒斷奶的很多

 
時間:2009-02-21 16:39
她, 38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2-21 20:11]:

沒錯~
那婆婆應該公怖全名才對

 
時間:2009-02-20 11:44
她, 45歲,台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2-20 13:18]:

幸福的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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