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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被點名了~發四!據實以告 
作者: 羅蘭忙碌中 日期: 2008.05.13  天氣:  心情:
➹點名遊戲規則➷:


☜被點到名字的要在自己的Blog裏寫下自己的答案...☞

►可去掉一個你最不喜歡的問題再加上一個你的問題...◄

☺ ☻仍然組成20個問題,傳給其他10個人☺ ☻

☺ ☻列出其他10個需要回答問題的人的名字...☺ ☻

還要到這10個人的Blog裏留言通知對方——你被點名了...

被點名者不得拒絕回答問題,完成遊戲的人將會永遠得到大家的祝福...

這10個人要在自己的blog裡註明是從哪裡接到的...

並且再傳給其他10個人,讓遊戲繼續下去,不得回傳...

☜被點到名字的人將會得到大家的祝福,

並且所有美好的願望都會在不久的將來實現...☞



★1、誰點你:☜☆米亞★~ღ☞

★2、點名:♡奇蹟美妙皇太后♡♣珍艾♣自然幽雅♣

                 ♣晴語♣♡Tarzan♡邵爺♣云♣晨星♣

                 ♣踏雪♣全儒全道是全賢~小顏

        

開始囉~~~~~~接招!!!!!!



♫Q1.最近有想買的東西是什麼? 

         泳裝~夏天快到了~~~呵呵


♪ Q2.最近喜歡的東西?

         環遊世界的機票



♩Q3.最美好的回憶是什麼? 

        怎可告訴你跟初戀情人的甜蜜約會呢



♪Q4.你可以接受姊弟戀嗎? 
          
         當然可以!可惜都沒"花生"過~~嘻  


♫Q5.能接受善意的謊言嗎? 

      可以!因為真相或許不悅,接受善意謊言要高興



♬Q6.最喜歡哪裡的什麼美食? 

        只要是美食,哪裡都好




♪Q7.覺得自己是怎樣的一個人?

       "討厭"的人,"討"人喜歡不惹人"厭"



♫Q8.你欣賞怎樣的異性? 

         可以逗我開心的人就欣賞




♩Q9.愛人和被人愛,哪一種更幸福?

         兩種都幸福,有愛最美~~~ 




♫Q10.你覺得點你名的人是怎樣的一個人? 

          隨和率真美麗見義勇為的俠女



♪Q11.點你名的人和你的關係是?

           親愛的.......(不告訴你)嘿嘿嘿!




♭Q12.如果選擇回到過去最想改變的事情? 

          婚姻~不想從新娘變成老婆~~~嗚嗚

            



♬Q13.愛情、親情和友情你最重視哪一個? 

           只要有"情"都嘛要重視




♫Q14.忘記一個人需要用多久的時間? 

           一眨眼就忘了!忍一忍就過去了~~~



♭Q15.最近最想做的一件事?  

            旅遊!~~~哈哈哈



♪Q16.你(妳)為什麼會想填這份問卷? 

         刀子架在脖子上,一定要寫啦!



♫Q17.如果已經分手很久,對方過一陣子說要復合,會答應嗎?

         當然會啊!對方如果變得更帥,更有魅力時考慮復合



♪Q18.說出平常日常生活你最享受的三件事?

          頭髮送洗,與好友餓坐聚,與密友坦誠相見(泡湯啦)



♬Q19.如果可以變成一種動物,你最想變成什麼? 

           可愛的恐龍,可以噴火的(恐龍妹)



♫Q20.你現在的心情如何?

          很快樂(如釋重負)總算寫完了~~~耶!





。◕‿-。被我點到的認命吧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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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5-19 11:12
她, 45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5-19 11:29]:

親愛的朋友~~~
看到妳就會感覺到心情愉悅呢~~~真的!發四!
QQQ~3Q~~~個人也蠻喜歡輕快歌曲呢~~~
加油!美麗的一星期已拉開序幕了~~甘八嗲~^_^

 
時間:2008-05-14 08:45
她, 60歲,新竹市,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5-14 09:47]:

歐嗨優~~~珍艾
這只是個遊戲有空檔時再寫,千萬別有壓力與勉強,純粹希望妳有好心情!甘巴嗲!
儘快把負面情緒丟掉,對身體心裡才不至造成負荷~休息幾天吧!!!!
給妳加油!希望妳能元氣滿滿喲~~~

 
時間:2008-05-14 00:55
他, 47歲,新北市,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5-14 09:31]:

歐嗨優~~云
誤交損友就要忍耐~~~嘻^_^
別有壓力有空檔再寫,個人覺得是遊戲~~
純粹是怕朋友無聊時設計的~~~~哈哈哈達^O^

 
時間:2008-05-14 00:51
他, 48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5-14 09:24]:

歐嗨優~~小顏
有空檔再寫,當成遊戲,別有壓力喲^_^

 
時間:2008-05-13 17:41
他, 54歲,桃園市,娛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5-13 17:46]:

^___^~~~~~加油!

 
時間:2008-05-13 17:22
他, 54歲,桃園市,娛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5-13 17:31]:

^___^~~~兇手不是偶都可以!!!

 
時間:2008-05-13 17:12
她, 99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5-13 17:16]:

^___^不知如何寫,只好.....大家要快樂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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