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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生死論-------論死(二)
作者: 漂泊 日期: 2010.11.13  天氣:  心情:

人總會生、老、病、死

死亡是生命的終點站 沒有人能夠長生不死的

但 死亡並不可怕

有些人甚至把『死』當做是一種解脫 是一種解決痛苦的辦法

其實

只要死得其所 毫無牽掛的死

那樣死的人也會神采奕奕

因為他死的沒有顧忌 死的沒有憂愁

反倒是 有些人活著比死還痛苦

因為他想死 卻沒有勇氣死

於是他就更羨慕那些死去的人



死有輕如鴻毛 有重如泰山

有些人死的轟轟烈烈

有些人死的微不足道

有些人死後被世人唾棄

有些人死後被世人儆仰



世界上有兩種人

一種是『活著的死人』 一種是『死著的活人』

前者是因為活著的時候

生活的毫無意義 猶如死人一般

後者是因為死的人----『死不瞑目』

之所以說『死不瞑目』 是因為他的精神猶存

人若不能死後留名 與其苟且偷安活著

倒不如死了 也可以減少世人對他的辱罵與憎恨

所以在我們還是『活著的活人』時

就應當多幫助別人 多積些福報

千萬不要成為社會的垃圾、寄生蟲



白天幫助一個人 你會一整天都覺得愉悅

能令網友開心 也是我來愛寓最大的價值

希望各位網友也能喜歡我

因為小瑞瑞不是VIP 好友指數已經破表 無法再加好友

但重要的是 你是不是經常看我的日記

如果你從不看日記 而自己又不寫日記

是VIP 卻從不留言 不是VIP 即使是小窩拜訪

彼此沒有互動 沒有交流 又如何成為談心好友呢?

所以我認為交朋友

焦點應當是放在『享受彼此互動的過程』不是嗎?

只要你寫日記我一定看 有留言我一定回

不管開心或不開心 我都願意和你分享喜悅和痛苦!





小瑞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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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1-15 13:39
她, 50歲,亞洲其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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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15 10:19
她, 65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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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14 14:18
她, 50歲,新北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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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13 16:38
她, 50歲,台北市,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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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13 16:28
她, 48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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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13 15:30
她, 48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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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13 11:44
她, 52歲,桃園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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