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覺的那局長很怪哦!一開始會議開始時他就很高興的說他在97年度做對了一件事情就是把管委會解散掉,但他自已解散的應該也知會產生龐大的遣散費呀!也是他要解散另外要委員會用外包的方式成立的,結果什麼都忘光光,才事隔一年多而以吶(在97年2月解散的),現在就一直說外人做的帳他不信,他要港務局會計室做的帳才信,然後就不看,真是夠了~
那是港務局有那種會計系統,而我這卻沒有,他們說什麼那是他們那才有,所以要我自已自行做表格。我是用試算表一個一個月做出來的,不是打一筆傳票後,後面就跟著做好
是會計名稱用不同(如原我用購置費現在改為叫物料費) 但不管怎改名稱或表格,還不是跟我之前算的金額一樣沒變,今天送去還問我金額有變嗎?我心裡在回屁呀!我本來就算對呀!怎會用你們的表格後就金額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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