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350909
 安得美女來作伴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有啥良策?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這款官員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要與不要而已
作者: 安得美女來作伴 日期: 2018.03.11  天氣:  心情:
電視上幾乎天天都會有這樣的新聞:

做出脫序、離譜行為的人,無論男女,被逮到之後總會辯稱「當時吃了藥,什麼都不記得了!…」[:u],一句話就把責任撇得乾乾淨淨,就和上一篇提到學生被點名不到、摸魚回來後辯稱「去上廁所」如出一轍。怎的?保護衣這麼多?「吃了藥」就都成了皇帝了呀?那別人就活該倒楣成為他(她)撒野的對象了嗎?[:~]

這種硬要找藉口為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的人真叫人痛恨![XP~]如果有鞭刑就好了!狠狠的給他(她)「鞭」下去,他(她)就一切都「記得」了。
標籤:
瀏覽次數:188    人氣指數:688    累積鼓勵:25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有啥良策?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這款官員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