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書的講在前面 549,746
阿母會有情人是因為阿母的尪婿好吃懶做,又好賭博,輸光了家產,欠了一屁股債之後就落跑了,留下了女兒和債務給阿母秋月一個人獨自承擔。阿母是個窮作家,為了糊口儘寫些騙死女人不償命「我愛你、妳愛我,愛到刀裡來、火裡去,飛天遁地、海枯石爛的偉大愛情小說」全臺灣大小書局、便利商店全部都在賣,不二價九十九元,加一元再送迪士尼公仔一個。嘟嘟好,壹佰元不用找!
說書的這回要說起最讓人心痛的「業障」。每個人都在凡世間過活,每一秒、每一分、都是每一個人自己的業。是學生叫作業、是老闆叫事業、是上班族叫職業、至於說書的叫...叫...叫...沒日沒夜!是真的沒日沒夜。說書的為了那自己的業,許了個大願,希望悲天憫人,希望國泰民安,希望藉由一個微不足道、弱小身軀的市井小民,走這幾乎不可能的八千公里路。讓我們大家一齊選出來偉大的齊恒公,偉大的管仲,隨時記得這天下蒼生,隨時記得一句偉大的話「能力愈是強大,肩上所要背負的責任也就愈大」。而不要老是只把「民之所欲、藏在我心」八字咸言掛在嘴邊交差了事。
要記得,遍地開紅花不可怕,也沒什麼大不了。反正紅花無百日、紅花也無兩時。紅花會萎謝、又不結子。但若要全民流鼻血,那可就辣了!恐怕大家都成了亡國奴囉!
欸...阿母的情人怎麼悲情的扯到了亡國奴?哎呀!這說書的可真是瞎。
這一整套書將會取名Tunka族人日記本,分為卷一到卷五,阿母的情人這本是卷四。一路的看下來到了卷四,相信讀者們就會開始勾勒一個全新、而且較完整、較清楚、明白的故事結構。
讀到卷四大約要看完三十五萬字,才能明白Tunka族人日記本記載的什麼東西和喻意,也要讀到卷四才會覺得書好看,其實是有故事性的。
你說玫瑰哦 她是呼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