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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個客人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樓上的那個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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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100分
作者: Bad-Girl 日期: 2007.11.01  天氣:  心情:
當那個人喜歡你的時候,你不覺得自己喜歡他。
當他放棄你的時候,你卻發現自己已經喜歡了他。
這種遺憾也算大吧?人便是這樣。
被人喜歡的時候,我們是多麼的自矜?
當他大獻殷勤的時候,我們無動於衷,也許還驕傲地覺得對方不是太配得起自己。
他儘管喜歡我吧,當對方暗示和探聽的時候,我們也假裝不在乎。
本身的條件也還算不錯,因而自得意滿當他積極的時候,我往往不置可否。
我真的喜歡他嗎?也許,但我可能有更好的選擇。
他還是有那麼些缺點。
然而,當他變得消極、好像不再喜歡我,甚至出現新戀情時,我卻著急了。
『他是不是以為我不喜歡他呢?』我完全沒有這個意思。
只是不想一切來得太快。
我唯有放下一點面子,向他暗示,我也是喜歡他的。
然而,他忽然變得很冷淡了。
這個時候有什麼辦法挽救?對不起,已經沒辦法了。
不要可惜,既然大家不能同步,失去了也不是損失。
況且,你也許不是愛上了他,你只是不甘損失罷了。
如果你不是真的想離開一個人,那就最好不要隨便說分手。
當你後悔分手,想去挽回的時候,常常是很難的。
我們說分手,有時是因為一時意氣。其實自己根本不想分手。
常常說分手,是會破壞感情的,只是你從來不在意。
你以為只有你會說分手嗎?永遠不要用分手來威脅人。
有時候,我們是真的不想繼續下去。
不是不愛他,而是前路太艱難,不知道怎麼走。不如,我們分手吧!
在感情最好的時候分手,我會永遠懷念你。
或許,我們還能夠做朋友。說分手的是我。
然而,後來哭得最厲害的也是我。我以為我可以離開你,原來我不能。
當我去找你的時候,你卻說:『我們還是分手吧。』你不是捨不得我的嗎?你冷靜的說:
『是你要分手的。這幾天我想得很清楚,這樣對你我都好。』我才不要你為我著想。
不可以假裝我沒有說過要分手嗎? 有些話,是收不回的。
有些愛,是不能兒戲的。 喜歡,就伸出手讓對方知道。
感情,就是因為我們給了太多的解釋跟註解,所以我們就照著別人所下的定義走著。
我不喜歡太黏的生活,但是一旦我愛上了他的時候,又不時的希望與他朝夕相處。
那我到底做的對不對??? 有時候,很多事情無需用對或錯來概全。
尤其在完全沒有公式的愛情世界中,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
再怎樣的犧牲跟勉強都是得不到自己所要的。
茫茫人海中,你能找到幾個跟你是契合的呢??
個性、相貌、生活、談吐...我們都不時的在每一次的見面中,為著自己的幸福在打著別人
的分數,呵~~好笑的是,對方也如此的對待自己。 100分。
100分的人到底跑到哪?去了??? 我們都一直找的自己的100分對象,那我又有幾分可以配得
上人家?? 『算了吧~~我才不要找很久前,我就已經放棄了的幸福。』
佛語『回首輕掬,隨身幸福。』在無慾無求的生活中,或許 ~~就能遇上了你的另一半。
可能他不是100分,可能他不能陪你走到盡頭,但那又何妨 不管是愛或是需要,
這是自己最清楚。不要被文字給框住自己,就此裹足。

喜歡,就伸出手讓對方知道吧。把握現在真的很重要,別讓幸福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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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11-03 18:27
她, 48歲,台北市,金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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