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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殺人犯與殺人犯製造者
作者: 大巫師 日期: 2018.07.14  天氣:  心情:
記得蔣經國時代結夥搶劫 殺人是唯一死刑 販毒和貪污最重好像也是死刑 那時雖然不至於國泰民安 但至少這4種犯罪行為也比現在少得很多 哪像如今殺人 販毒 搶劫 貪汙已經是司空見慣氾濫成災了 而貪汙 販毒 搶劫已經變小罪還可以交保了 而最扯的是無論多窮凶惡極罪該萬死的殺人犯一律免死

記得免死金牌只有古時候的皇帝對有極大功勳的臣子才賞賜的 現在呢 反而是殺人犯都擁有免死金牌 台南殺童案 小燈泡事件 最近一連串的分屍案通通免死 誰給的呢 偉大的執政者 不判死刑的法官 替殺人犯樂此不疲辯護的律師 廢死聯盟 這群人美其名維護人道和人權 骨子裡的意思是別人的孩子死不光啦 套用老子的話 聖人不死 大盜不止 也就是說廢死這群人不死 殺人犯不死啦

邱太三講的吧 死刑只是治標不治本 這種屁話也講得出來(更正 凡講這種話的人都是放屁) 就算是治標也是大快人心 像是癌細胞殺一個少一個殺光為止 不殺自己的命都沒了 妳們這些廢死的傢伙口口聲聲說要治本 說來聽聽如何個治本法 是不是要從教育的根本做起呢 等你們治本劇本寫好時 台灣不知死剩下小貓兩三隻了

記得劉邦進入關中時的約法三章 殺人者死 傷人及盜抵罪 多簡單明瞭的法律 人人都懂卻包含了天理 知道殺人要償命 哪有那個狗膽敢殺人 現在的法律鉅細無遺多如牛毛卻沒有了天理 知道殺人不會死 於是台灣的狗膽就多起來了 廢死者往往自認悲天憫人和出於人道的關懷 真的是這樣嗎 我認為這群廢死者才是真的泯滅人性 人性是啥不用我畫蛇添足的再解釋一番 人性就是人性 不是你們口粲蓮花就可以扭曲的 不然幹嘛台灣那麼多人支持死刑 這群廢死者不但泯滅人性 還硬跟廣大民意作對 民主社會不是少數服從多數嗎 誰是誰非一目了然

清官誤國比貪官罪該萬死一萬倍 不過 也有貪官誤國的啦 像李遠哲就是 教改不知要禍害了多少的後代子孫 而我認為廢死這群人比殺人犯更該死一萬倍 怎麼說呢 假如殺人犯20幾歲 那假釋出獄也不過是30幾歲 如果活到70歲表示至少還有三次以上的殺人機會 萬一再犯誰之過呢 現在的人知道只要不殺太多人 10幾年假釋後又是一條殺人的好漢

民進黨執政後不執行槍決也不判死刑 這群殺人犯到時假釋的時間差不多 那假釋後台灣可能又要增添多少個的小燈泡和其他的冤魂呢 那這群殺人犯是誰製造的呢 是執政者 不判死的法官 替殺人犯辯護的律師 廢死聯盟這群人 殺人犯不見得下十八層地獄 我認為支持廢死的這群人才應該下十八層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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