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6,547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35668
風塵子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風塵手札-最愛江蕙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風塵手札-我要長壽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風塵社論-外星法官
作者:
風塵子
日期: 2008.04.26 天氣:
心情:
<非強制猥褻>偷摸女生下體2秒 法院不受理
彰化地檢署日前提起一宗妨害性自主公訴案,被告在速食店廁所利用隔間下方空隙,伸手到隔壁間偷摸女學生的下體,但法院認為此舉未達妨害性自主要件,案件屬於告訴乃論的性騷擾防治法中「強制觸摸罪」,因此,不受理公訴罪。【自由時報2008/04/25】
==================================
我很懷疑 我們的法官是不是來自火星
為什麼他們的判決 總是和社會觀感有那麼大的出入
啥米妨害性自主 啥米強制觸摸 …
這些咬文嚼字的法律專有名詞我不懂 也不曉得有何差別
我只知道….
如果法官不能幫我們伸張正義 如果壞人犯法都沒事
那我們國家定那麼多法律做什麼 養那麼多法官浪費米嗎
繼上次摸女生胸部10秒無罪後
現在更扯 摸別人的私密處2秒也判無罪
哇哩勒~ 這些法官是讀書讀到頭殼爬袋了是嗎
有了這兩個經典判例後
我想以後色狼可猖狂了 婦女更沒保障了
標籤:
瀏覽次數:
189
人氣指數:
10889
累積鼓勵:
535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風塵手札-最愛江蕙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風塵手札-我要長壽
住戶回應
時間:2008-04-27 00:20
她, 99歲,台北市,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4-26 19:57
她, 43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4-26 13:37
她, 99歲,歐洲,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08-04-26 13:51]:
我在想 如果法官他們自己的太太或女兒被猥褻
他們還會這樣咬文嚼字的判無罪嗎
搞不好還氣的把對方判死刑勒 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