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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婚姻 性 對象
作者: 拉赫曼尼ヾ藍色の角落 日期: 2007.10.17  天氣:  心情:









這是一篇探討婚姻與性關係頗深入的文章, 以女性觀點說出自身的感想, 蠻值得一讀!


 
 

婚姻   性  對象       裴在美


 



現在單身的人越來越多,尤其女性。女人到了一定年紀,如果還不結婚,往往有也是獨身的姊妹或姨或母同住(像張愛玲當年那樣),兄弟的話就是住隔鄰附近,以便有個照應。這樣一面享有獨身的自由,同時也不至於孤單。這真是個滿理想的方式,有時連我都會感到羨慕。但實際上能找到相濡以沫的家人或親戚作為室友可能並不那麼容易。我們看到的,只是幾個幸運的人,也或者,是我們為他們編織的幸福的想像。  
           

    我的觀察是:這個世界無論發展得再怎麼新奇巧妙,婚姻、性、對象,還是人生最重要的課題之一。人成年了,一成不變地要談戀愛、找對象、結婚。然後建立一個安適的家,互為親密伴侶,生養小孩,即使日子過得再普通,這種婚姻和家庭生活,本身的安定力量就是一種幸福。婚姻和工作一樣重要,不,婚姻更重要起工作。因為大部分人工作的目的為賺錢,而賺錢是為養家活口,過幸福快樂的日子。很多人都這麼說:「無論如何都得結個婚,寧可日後離婚,也不能不結。」不知道從甚麼時候起,婚姻變成一個人人該具備的基本條件了,就像現在的大學教育和大學文憑,大部份的人都有,大家也都要有,得到的人不覺得怎麼樣,沒有則失落。

 

    而現在的趨勢卻是:人人要自我,要事業,要自己的空間、時間、房間;要操控自己的感情、經濟、性;還要容許個性的舒展,要維護一切自我既有的習性與習慣,要生活伴侶能配合、同步調。尤有甚者,還要對方接納(或容忍)個人欲求(包括浪漫和性幻想)的實現。

 

      人需要婚姻,又要求婚姻容納最大的自我,到最後,被整得亂七八糟的,還是婚姻。

 

      Hillary Clinton 在她出版的自傳(註一)中饒富技巧地說:「…叫我怎麼去解釋一種持續了幾十年的愛,它在我們分享為人父母的經驗裡成長;一起埋葬彼此的老人,照料兩家的親族,一圈值得一輩子交往的朋友,還有共同的命運。…」她的意思講白了其實就是:婚姻裡的愛是世故和複雜的,不忠雖然難以忍受,但因此便結束婚姻卻更困難。到頭來,往往維繫婚姻的不是甚麼愛情,而是家庭經濟共同體、事業上的伙伴關係、共同的孩子以及雙方的家庭和親友。

 

    我認識的一個女人自己有極好的婚姻,她曾經說過這樣的話:婚姻不是為每對伴侶打造的,它必須是兩個永久真心相愛的人才合適。有人聽了可能當場會氣得吐血:「那叫我們怎麼辦?統統去離婚嗎?」婚姻當然不是為愛情設計的(只有年幼無知的小男女生或許才那樣想),但只要問問有過幾年婚姻經驗的人,如果摸著良心,他們大概很難不同意這個女人的觀點。婚姻裡哪怕只有一點不對勁,都可能釀成大災禍。對方一點點的自私,一點點不忠,一點點猜忌,一點點彆扭,一點點不負責,一點點報復,一點點小性子,一點點冷漠,一點點醜陋…,便足以搗亂生活,甚至讓它跌到谷底。很多人離婚其實為的只是擺脫對方的個性。離婚的固然是有問題,沒離的十之八九也都有問題。大部分婚姻都不理想,卻也都照常維持著。就是因為婚姻的極端功能性,才能夠在人類社會裡永久常存。

 

      很多夫妻到了後來,不僅不相愛,甚至談不上親密,感情麼,有的話也只是像家人--那種雖同住一個屋簷下但各過各的家人。有的還彼此仇視,把對方當成絆腳石。有的雖然相愛,但也互憎,親密歸親密,矛盾起來的時候跟仇敵沒甚麼兩樣。若能把婚姻當成一種信仰,再怎麼跌跌碰碰,好好壞壞,都在過一種精神堅定的生活,便足以稱得上是恩愛夫妻了。無論怎樣的婚姻,生活的慣性還是照樣要維持。上班的上班,上學的上學,該渡假該休息一樣也少不了,婚姻和家庭照舊挺立,如此日復一日,婚姻持續一輩子。那些吵架時老把離婚掛在嘴上的傢伙,真到了節骨眼上,卻打死都不願意。很多人情願不快樂或者空白的婚姻,也沒法過沒有婚姻的生活;更沒法想像沒有婚姻,沒有伴侶,沒有家,沒有孩子的種種空洞無著和不具意義。Hillary Clinton說:「…為甚麼兩個人會彼此吸引、為甚麼他們相愛,為甚麼他們結婚,為甚麼他們繼續維持婚姻--這都是很神秘的事。」(註二)。神秘嗎?聽起來倒像是公眾人物為擋掉外界窮追他們婚姻內幕的說辭。除卻所謂「神秘」的面紗,兩個人妥協在婚姻裡頭的理由,恐怕出於習慣、多年建立起來的牽絆與枝節、依賴,以及實際的需要才更真實吧。

 

      有幾對逢年過節總要聚到一起的夫妻檔,除夕夜大家照例一起喝酒聊天直到午夜,跟著電視螢幕上的人潮起鬨,倒數計時,然後關燈,歡呼,相互親吻,這樣一晃若干年。

 

    某日,幾個太太聚在一起聊天,講起來才發現幾乎每家都有打架的經驗,還都叫過警察。

   

    我認識的人裡頭,好些個在「後中年期」離婚的,過去是因為共同養育子女,有一致成家立業的目標,如今一雙舊鞋穿了大半輩子還在磨腳,那又何必呢。離婚或許是此生最後一個找回快樂的機會,於是決定賭一賭。

 

    還有一個在各方面都很不錯的男人,一輩子只管衝事業,除了自己的事業,跟太太也共同創立了一份事業。夫妻倆生活規律,也都顧家愛孩子,可是婚姻關係卻幾十年不見起色。他刻意在外地找了一份差事,離家飛程大約一小時,每星期固定回家一次,搭飛機像是坐公車。其他時間窩在自己的洞穴,真是安全又幸福。他說:「我們維持婚姻的辦法就是分住兩地。連電話上都吵架。不出門還好,出去旅行更糟糕。應酬當然兩人一塊去,面子總是要的,朋友那麼多,離婚談何容易,又有孩子。那,現在孫子都有了。」

 

我又要提到托爾斯泰的中篇小說「家庭幸福」,其中寫一個年輕少女和一成熟男子從交往到新婚的過渡,以及婚後的低潮和焦慮;兩人個性與欲求的差異,直到最後穩定成長的婚姻歷程。除了「浮生六記」之外,這大概是我所讀過最為細膩、優美、動人的婚姻小說了。踟躕在婚姻門口或跨進門檻的人當該去讀,可讀過了的人,僅可以此為理想的指標,萬萬不能作為真實婚姻的借鏡。只有托爾斯泰那樣一個浪漫的理想主義者與一生物質精神都豐富的貴族,才描繪得出那等浪漫、理想、幸福的圖像。出現在小說裡的種種問題,在當代真實的婚姻裡面,卻可能以品質粗劣、不光彩和慘澹的面容出現。

 

托爾斯泰在【安娜‧卡列寧那】一書中開頭便說︰「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誠然,不幸福的婚姻確有如隔離的荒島或荊棘的深淵,豈是逃遁無門,那簡直就是特為你量身打造的地獄。世間幸福的婚姻當然存在,其或然率卻如同樂透中獎。但是,不甚美滿的婚姻也並非都是垃圾。特別是具備堅實基礎、多年的依賴和踏實感,包括予人安全感的諸多例行事物,使人特別能夠覺出它的可貴來。也因此,不幸福的夫妻可能比幸福的夫婦更清楚婚姻存在的價值。或許,這才是許多人能夠繼續在婚姻中沈浮的祕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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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10-23 07:42
他, 39歲,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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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10-23 03:51
他, 44歲,台中市,金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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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10-23 01:02
他, 99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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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10-22 10:44
他, 39歲,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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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10-18 07:41
她, 43歲,彰化縣,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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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10-17 16:55
他, 53歲,南投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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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7-10-19 19:42]:

是阿~~慧眼~
新時代 男性~~!!

 
時間:2007-10-17 16:02
他, 47歲,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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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7-10-19 19:40]:

你真了解 女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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