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想我可以用留言版.. 不要留在這篇我很生氣ㄉ日記底下啦! 會讓人誤會ㄉ~~
那地方~~ 感覺好像是要辦盛大婚禮用ㄉ.. 不想去~ 換別ㄉ地方口以嗎?
不是啦~別誤會!! 真ㄉ是他我會光明正大寫出名字 才不會這樣小氣咧^_^
好~在此澄清:我說ㄉ對象不是我家男人 另有其人!! 不是長輩~是一各不知天高地厚ㄉ小鬼 多年前我會揍他..現在依然也會!!